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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全文)

2016-02-06 13:00:11  来源: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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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加大支持力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营造宽松包容环境,支持试点地区发挥首创精神,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要强化对试点地区的指导和支持,推动相关改革举措在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各试点地区要制定实施年度推进计划,明确年度任务,建立健全试点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十、健全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机制

(三十四)强化政策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依托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策统筹协调,推动相关政策尽快出台实施,强化对地方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指导。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城镇化工作机制,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推进本地区新型城镇化工作,其他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共同推动新型城镇化取得更大成效。

(三十五)加强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对各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监督检查,对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分析和总结评估,确保政策举措落地生根。

(三十六)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新理念、新政策、新举措,及时报道典型经验和做法,强化示范效应,凝聚社会共识,为推进新型城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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