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导游被曝10岁前即获资格 黑龙江省旅游局称已展开调查

2016-02-18 08:03:48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据新华社电近日有网友和媒体曝出,黑龙江存在导游员“低龄”获取导游资格的违规行为。黑龙江省旅游局17日称,已经展开调查。

有网民和媒体称,黑龙江省一名“90”后导游在12岁时就获得导游证,一名“80”后导游获得导游资格证时不满10岁。

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全国导游人员资格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导游资格证考试需要考试人员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有关人员通过导游资格证考试后,与旅行社订立劳务合同或在导游公司登记,并向管理部门申请后才能获取导游证。

17日下午,黑龙江省旅游局新闻发言人表示,他也是从网上看到的这一情况,对该局是否已经展开调查情况则不了解。

通过这位新闻发言人,记者辗转联系到省旅游局人教处处长李云涛。据他介绍,导游资格证在年龄上没有要求,只有学历上的要求。“这个事,局党组已经开会,调查已经开始。”

李云涛与新闻发言人均称,不了解事件具体细节,但表示调查结果出来后将向社会公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