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环保部公布,全国共查出城市黑臭水体1861个。黑臭水体主要是指城市内透明度低并且有难闻异味的水体。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有一条2.1公里长的小溪——鸭尾溪,就属于住建部和环保部公布的黑臭水体之一,而且是重度黑臭。 而据我们的记者调查,早在九年前,海口市就针对鸭尾溪出台了综合治理方案,而且还专门拨款,但九年过去了,这条小溪依然不见好转。 2.1公里长的小溪为何这么难治? 据当地居民反映,十几年前,鸭尾溪也是水质清澈,鱼虾生长。但是现在,它却成了一条让人望而却步的臭水沟。 沿途可以看到,从海口市和平大道向东的鸭尾溪溪水已经呈现黑黝黝的颜色,上面漂浮着生活垃圾和腐烂物,虽然是冬天,温度不高,但依然散发出阵阵的恶臭。 记者调查过程中发现,河岸沿途的污水管道正在源源不断地向鸭尾溪排放污水。 央视记者任文杰:在海甸四东路和和平大道的交叉口,在这个位置呢,我们看到两个排污管道正在不停地流出污水。 很快,第二个、第三个正在排污的排污口也出现了。周边的居民告诉记者,鸭尾溪一直以来都担负着沿途居民小区以及经营场所排污管道的功能。虽然不断地反映,但鸭尾溪黑臭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周边居民:你反映也好,他有他的道理,他来给你,应付你吧。他的道理也不是什么真正的道理,就是应付你。 当地媒体不断监督 治理仍烂尾 记者调查发现,在鸭尾溪治理的九年中,当地媒体也在不断监督报道,由海南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南海网就在2009年、2010年、2011年连续关注鸭尾溪的治理止步不前。 2015年12月23日,南海网更是推出评论《海口鸭尾溪污染四年难治,谁该脸红?》。 但九年的时间过去了,虽然有媒体的不断监督,却始终未能使得鸭尾溪的污染问题得以根治。 记者反映问题 被多部门踢“皮球” 记者在查找资料时发现:为了治理鸭尾溪,海南相关部门已经投资了上千万元。为什么鸭尾溪的治理那么难呢? 记者首先来到了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办事处,得到的回答是:街道办没有力量解决这个问题。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街道办没有这个力量解决这个问题啊。我们只能说对排污方,联合有关部门,包括上级的水务以及环保处罚,叫他不能排,但是治理还要环保部门来治理。 按照这位工作人员的指点,记者先后又来到了海口市美兰区环卫局和环境监察局。 海口市美兰区环卫局负责人:环卫局只负责生活垃圾的清理。水污染垃圾有一部分原因,但是应该说更多的是那个污水它常年不流通,不流动。 海口市美兰区环境监察局工作人员:现在很多水都往里面排,如果是生活污水就是水务局管,我们只管经营场所的排污。 记者:生活污水不归你们管? 海口市美兰区环境监察局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是水务局的。 那么,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又是什么态度呢?记者在这里听到的答案竟然是“没钱”。 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工作人员:你听我说,这个原因很简单,没钱。 记者:没钱? 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对。 当地投入上千万 鸭尾溪仍“黑臭” 但真的是因为没钱吗?记者调查发现,海口当地近年来在鸭尾溪治理上花的钱动辄百万、千万,有明确报道的就包括: 2011年12月开始动工建设鸭尾溪水体整治(一期)河道明渠工程,工程概算投资1412.91万元,项目已于2012年完工。 2015年开展了鸭尾溪原位净化试点项目,投资估算约160万元。 但这些花费的治理经费并没有让鸭尾溪根本好转起来,治理工程时断时续,鸭尾溪依然是黑臭状态。 鸭尾溪实行“河长制” 形同虚设 记者在鸭尾溪的岸边看到了一个“河长制”公示牌,公式的起始日期是2015年12月。上面标明:鸭尾溪的河长是美兰区检察院检察长郭慧丽。 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工作人员:没有,没有,现在她不负责。以前负责,现在不负责了,现在换了。具体管的,有居委会、办事处,先到街道办事处,你先到海甸办事处去,走这程序。 记者从街道办起步,到环境监察局、环卫局,然后到水务局,又到了检察院,现在又被指明,还是要先到街道办。 那么,郭慧丽到底是不是鸭尾溪的河长呢?记者又再次来到了美兰区水务局。 记者:鸭尾溪河长是郭慧丽是吗? 美兰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对。 即使到最后,记者也没能见到这位鸭尾溪的河长。鸭尾溪下一步怎样治理,什么时候能治好,这些问题都没能找到答案。 在一天的时间里,记者被主管部门踢了一大圈皮球,这也似乎让我们明白了:九年的时间、上千万元的拨款,为什么却治不好一条小溪。这里面有主管部门的失职,有对百姓呼声的漠视,还有对绿色发展理念的贯彻不彻底。 我们也呼吁相关部门不要让鸭尾溪的治理烂尾,而是有效治理,还鸭尾溪一个清澈的容颜。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