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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出租车“份子钱”需要进一步优化

2016-03-14 19:04:36 杨绍功 孔祥鑫 刘良恒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张海燕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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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4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杨绍功 孔祥鑫 刘良恒)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14日上午举行记者会,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说,出租车“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是一种管理模式,但这种模式需要改进,需要进一步优化。

刘小明说,“份子钱”是通俗的叫法,准确地说应该是经营承包费,或者是劳动定额。它是指在承包经营的模式下,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的有关费用。各个地方虽然标准、项目有所不同,但是整体上来说,它包含了车辆的折旧、保险、维修费、驾驶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以及企业管理的成本、税金、利润,还有一些是刚才所说的经营权、使用费的分摊。

刘小明表示,“份子钱”在我国整个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管理方式没有与时俱进,特别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一些企业以包代管、旱涝保收,管理方式简单粗放,导致劳资关系紧张,企业利益固化。“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是一种管理模式。但这种模式需要改进,需要进一步优化。

怎么进行优化?刘小明说,各个地方都用了不同的方式和方法,也探讨了很多的经验,比如有些城市采用了员工制的方式,就像上班一样,上班把车开走,运营完了交回来。还有一种方法是采用协商的方式来解决,政府在里面更多地起调控、调整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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