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太原高校女生公园遭强奸案告破 嫌犯曾服刑20年

2016-03-21 20:13:34 宋立超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太原3月21日电 (宋立超)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21日对外通报,通过DNA比对,警方破获今年正月初五发生在太原某公园的强奸高校女学生案。据介绍,犯罪嫌疑人景某某曾因盗窃服刑20年,出狱刚一年多却继续作案。目前其已被刑事拘留。

2016年2月12日,正月初五18时,太原某大学一年级女学生心怡(化名)独自一人在离家不远的公园散步。突然,心怡被人从身后勒住脖子,拖至草丛中,在对方殴打、威胁、撕扯下被强奸。

事后,嫌疑人恐吓不要报警。随后,心怡在家人带领下向太原迎泽警方报警。

春节假日期间,嫌疑人在公园对学生实施强奸,社会影响恶劣,引起当地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警方提取到相关DNA等微量物证经与违法犯罪资源库比对,发现一名叫景某某(男,43岁,山西文水县人)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对其展开抓捕。

3月13日,民警连续追踪在北京市将其抓获,嫌疑人景某某对强奸女大学生的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查明:景某某先后于1994年、2002年、2004年因盗窃、抢劫、强奸等罪名获刑20年,2014年提前出狱。案发当天,景某某一人在太原汾河公园饮酒。天色刚黑时,受害者心怡独身一人戴着耳机步行路过。景某某见周围已无游人,且受害人无任何戒备,便下手实施强奸。

民警经深挖,景某某还供认于2016年1月份在山西文水县和太原市某僻静地对女性实施过强奸,现对案件调查仍在进行中。

警方同时提示,女性勿独自一人在偏僻处和夜间出行,且出行时不要戴耳机,以免影响对周围环境的判断,给不法分子留下可趁之机,受到侵害。(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