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路径
2016-04-11 16:37:03 来源:《国家治理》周刊 责任编辑:李霖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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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产能 去产能可能面临的困局及风险 在现行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权模式之下,出于GDP的政绩和财政收入的考虑,各级地方政府可能会存在等别的地区将过剩产能去除之后,本地区产能就不过剩的观望心态和博弈策略思维,这可能导致中央去产能的战略部署在基层层面无法落实;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如果以简单的行政命令手段,或者依靠传统的产业政策思路,或者政府优惠政策来实施中央去产能的战略部署,可能会导致去产能工作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针对产能过剩行业中的不同性质企业,地方政府可能出现偏向性的处理倾向,导致去产能工作的变异行为或造成市场不公平现象,同时使去产能和处理僵尸企业的目的无法真正落实;债务风险以及可能引发的银行体系金融风险;失业风险以及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去产能的政策思考 首先,从中国此轮产能过剩形成的内在机制来看,需要依靠市场化的手段来加以有效解决,然而,从此轮产能过剩的地域分布特征来看,则需要政府主导力量以及中央政府财政兜底才能加以彻底解决,这种两难局面决定了在推进和落实去产能工作中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其次,要高度警惕地方政府对推进去产能工作和处置僵尸企业方面的内生性惰性以及不作为的行为动机。为此,需要建立合适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推动官员考核机制从GDP导向到效率导向,弱化对GDP的考核,考虑把重点行业去产能的目标明确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要求各地方政府落实量化指标,以调动地方在去产能和处理僵尸企业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再次,构建市场和政府职能有机平衡的债务处理与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对于去产能工作来说,当前最大的风险是去除产能过剩行业的僵尸企业带来的银行体系金融风险,尤其是考虑到过剩产能行业和僵尸企业与银行体系的相互依赖性过高,所引发的金融风险必然更为突出。 最后,构建市场和政府职能有机融合的职工就业安置机制,扎实做好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在推进“去产能”工作中的引导和兜底两大核心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救助机制,特别要重视社会政策的“托底”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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