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发改委: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工程已取得初步成效

2016-04-26 17:03:50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分享到: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4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文件出台的有关背景、目标任务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互联网+政务服务”这个概念一经提出,就备受社会关注,请您介绍一下《方案》出台的背景。

答: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部署,是“互联网+”在政府治理中的重要实践。

本届政府成立以来,简政放权一直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当头炮”,在已召开的130次国务院常务会中,有60余项议题与简政放权直接相关。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改进政务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然而,在面向公民服务方面,困扰基层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现象仍然大量存在,“证明我妈是我妈”等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屡见不鲜,群众办事“多头跑、重复跑、跨地跑”问题仍然层出不穷,给群众带来诸多不便,已成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绊脚石”。这些问题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部署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标准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了研究工作,成立了文件起草组,委托国家信息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和专家开展了专项研究,并赴深圳等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进行了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我委分类召开了10余次的部门、地方、研究机构和专家座谈会,经反复修改完善,细化了具体措施,明确了任务分工,形成了本《方案》。

问:我们看到文件标题中提到了信息惠民试点,能否介绍一下有关考虑。

答: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信息惠民,是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内涵。2014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组织实施了信息惠民工程,强调以解决民生服务领域突出难题为核心,通过有效整合孤立、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和社会信息服务的全人群覆盖、全天候受理和“一站式”办理,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信息体系,全面提升各级政府政务服务水平。

经过两年多的推动,信息惠民工程已取得初步成效,涌现出了一批政务服务改革的创新典型,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奠定了良好基础。比如,福建省建成了电子证照库,推动了跨部门证件、证照、证明的互认共享,初步实现了基于公民身份证号码的“一号式”服务;广州市的“一窗式”和佛山市的“一门式”服务改革,大大简化了群众办事环节,优化了服务流程,提升了群众办事效率;上海市、深圳市通过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和数据共享平台,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综合受理和全程协同办理,广受当地群众好评,成为引领政务服务创新改革、先行先试的典范。

为此,在《方案》起草过程中,我们专题听取了福建、深圳、广州、佛山等信息惠民试点地方的建议,专程赴有关地方开展了调研。下一步,在落实《方案》过程中,还将进一步借鉴推广信息惠民工程已取得的成果,加大试点工作力度,确保《方案》任务有效落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