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如何破除“为官不为”
2016-05-12 11:06:06 来源:党建网 责任编辑:李霖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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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月18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全文发布。在讲话中,习近平指出,总的看我们的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结构明显改善,但是一个突出问题是部分干部存在一定程度的“为官不为”。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对此发出过哪些告诫,提出过哪些解决方法?党建网微平台带大家一起梳理。 一、“为官不为”的表现 1、“为官不为”主要有3种情况 综合各方面反映,当前“为官不为”主要有3种情况:一是能力不足而“不能为”,二是动力不足而“不想为”,三是担当不足而“不敢为”。 ——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2、四大危险和“四风”问题 我们必须看到,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 ——2013年6月1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 二、对领导干部的告诫 1、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 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2、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要意气风发、满腔热情干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能干一年、两年、三年还是涛声依旧,全县发展面貌没有变化,每年都是重复昨天的故事。对定下来的工作部署,要一抓到底、善始善终。 ——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时强调 3、敢想、敢做、敢当 担当就是责任,好干部必须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敢于旗帜鲜明,敢于较真碰硬,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疾风识劲草,烈火见真金。”为了党和人民事业,我们的干部要敢想、敢做、敢当,做我们时代的劲草、真金。 ——《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2013年6月28日),载于《习近平谈治国理政》 4、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2015年2月2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5、依法办事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2014年1月7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6、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 要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努力在实践中增加才干,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和视野,着力避免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着力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 ——2015年2月27日习近平为第四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作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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