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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输配电价试点时间表明确 售电公司成短期赢家

2016-06-15 06:59:57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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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破垄断”之风正刮向电力、电信、交通、油气、市政公用等行业,其竞争性业务将加快放开。其中,时隔13年重新上路的电力体制改革担当先锋。《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继首批七个省市区输配电价改革落地后,今年第二批试点目前正式启动实地成本监审,落地时间表明确。作为最大亮点的配售电侧放开也走向实际操作阶段,试点地区售电公司借助“低买高卖”的暴利模式成为新电改短期最大赢家,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市、区)至少成立了559家售电公司。

但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当前地方特别是资源大省电改热情高涨,更多是着眼于降电价红利,而不是市场化本身。改革实质进展并不如预料的那么迅速,在实施过程中各方利益博弈重重。

进程 输配电价试点落地时间表明确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输配电价又是电价形成机制的重点内容。但长期以来,我国电网的盈利模式主要是低买高卖吃差价,有媒体称其暴利垄断甚至高于“三桶油”。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第一个任务就是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核定独立、明晰的电网输配电价和准许总收入,先后确定深圳、蒙西、宁夏、湖北、云南、贵州、安徽进行先行试点,目前该七个省市区的首个周期(2016年-2018年)输配电价均已核准,改革全面落地。

同时,今年3月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新增北京、天津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以及国家综合电改试点省份,按计划将在2017年推至全国。《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位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继前期对上述试点省市区电力公司上报资料初审后,5月底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各省监审组分赴当地,正式启动交叉实地成本监审工作。按照要求,7月底要完成初审,8月15日形成初步报告,8月底将反馈报告并听取电网意见,9月底将正式报告报送国家发改委价格司。

“目前大多数直接交易中,电网仍保持原有购销差不变,主要原因是输配电价还未核定完成。先期六个输配电价试点的输配电价在第一个监审周期内均有一定程度下降。随着输配电价核定的推进,电网逐步开始让利。”国海证券分析人士指出。

作为核心架构的电力交易中心密集落地。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不完全统计,除了北京、广州两大国家级交易中心外,截至目前,已有20家省级电力交易中心成立,华北、华中等区域电力交易中心也在酝酿之中,其中华北能源监管局拟就《京津唐电网电力中长期交易监管实施细则》,在征求意见中还存在如何与国家级和省级交易中心区分的争议。

蛋糕 售电公司成短期大赢家

作为新一轮电改中最大亮点,配售电侧放开也走向实际操作阶段,目前试点地区有重庆、广东及新疆兵团,其中广东省改革速度超过预期,成为全国首次允许第三方售电商进入市场交易的省市。

据了解,广东经信委已批复试点首批13家售电公司,第二批54家售电公司名单也在今年6月7日进行了集中公示,牌照发布在即。按照计划,2016年广东省直接交易规模为420亿千瓦时,约占广东电网全年售电量10%。

今年3至5月份广东开展了三次售电公司参与的大用户直购电,成交电量分别是10.5亿千瓦时、14.5亿千瓦时、14.0亿千瓦时,发电平均降价125.55厘/千瓦时、147.93厘/千瓦时、133.28厘/千瓦时,售电公司成交电量占比分别是64.85%、68.68%、82.92%,发电侧平均分别让利了1.32亿元、2.14亿元、1.87亿元。由于发电侧降价程度明显高于用户侧,导致售电公司赚取大量差价,平均盈利在1毛以上,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正是瞄准了这一大蛋糕,从去年新电改方案公布后,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不完全统计,除西藏外各省(市、区)均成立了售电公司,试点省份成立数量较多。其中,山东75家、广东40家、贵州38家、河北35家。其中发电企业成立售电公司62家,超过总数的十分之一。五大发电集团成立了21家售电公司,国家电投成立最多,共12家。从资本属性看,民营资本较为活跃,成立公司的数量超过300家。

上述国海证券分析人士指出,当前售电市场核心是拥有牌照,盈利来源于高额售电价差,参与售电即可盈利。但在未来两到三年内市场成熟后,价差将回归合理,售电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是提高用户体量和粘性。三年以后市场扩大到一定程度,售电公司需要扩大增值服务以及利用平台提供投融资、咨询服务等多种变现模式提高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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