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份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标准 强调“涨幅可承受”
2016-06-18 08:22: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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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学费涨幅“可承受” 对于高校学费上调,教育培养成本攀升成为各地强调的主要原因。而对于学费的涨幅,各地也普遍强调考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 广东表示,统筹考虑学费标准调整对高等教育的支撑力和居民的承受力,以广东省“十三五”时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增长水平为参照,调费决定将原方案一学费标准增幅(约17%)提高至20.2%,但与原方案二学费标准增幅(约26%)相比,低了约5.8个百分点。 江西指出,经有关部门的成本监审,2014年江西省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平均值为1.91万元/生年。此外,还充分考虑了江西省经济发展水平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按基准学费标准4000元/生学年进行测算,学费占人均生产总值比重为11.5%,占当地居民家庭年收入比为8%,在城乡居民承受范围内。 记者注意到,教育部等部门去年6月份联合印发《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要对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进行全面监审,高校学费标准应严格按照不高于生均培养成本25%核定。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对中新网记者表示,随着办学成本的增加,高校上调学费有一定合理性,但是,学费上调要合理适度,其前提是要公布学校账单,应剥离掉不合理的经费,科学核算出清晰的生均培养成本。目前高校一般做法是把所有办学经费,平摊在每个学生身上。这样核算的生均培养成本,显然存在虚高。同时,一定要进行合理的成本分摊,不能够让受教育者承担的比例过高,这样才能够使学费标准的制定更为合理。 保障贫困学生上得起学 “高校学费调整必须要考虑对贫困学生带来的经济压力,要完善对贫困学生的资助体系,细化资助细节,兜底贫困生。”熊丙奇说。 梳理可见,近几年来,各地在调整学校收费标准的同时,要求学校要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加大对学生的补助力度,保证不发生因为学费上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了学的现象。 在今年已经发布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省份中,广东亦强调,学费标准提高后,要继续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读得起书。各高校每年确保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专项用于学生资助,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2016年底前,各高校勤工助学临时岗位薪酬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2元/小时,有条件的高校提高至不低于18元/小时。(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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