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6月18日专电(记者谭元斌)备受关注的建始“后妈虐童案”,近日由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蔡某犯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岁的姚姚(化名)系樊某某、陶某某的非婚生女儿。2014年元旦,被告人蔡某与樊某某以夫妻名义同居后,一直与姚姚共同生活。同年8月,被告人蔡某与樊某某登记结婚,并于同年11月生育一子。 2015年7月至9月间,蔡某认为夫妻关系不好是姚姚的原因,经常采用打耳光、手掐、竹条抽打、嘴咬等方式对她进行殴打,致姚姚胸腹部软组织损伤面积300平方厘米,胸腰部损伤面积280平方厘米,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头部、颈部及四肢软组织挫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去年9月13日,樊某某向建始县公安局高坪派出所报警,3日后蔡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了前述主要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的行为构成虐待罪,应受刑罚处罚。案发后,蔡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属自首,可依法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蔡某属初犯,且正在抚养未成年子女,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
相关阅读:
- [ 06-15]北京一幼儿园多名儿童疑遭针扎 是否虐童待警方调查
- [ 06-03]校园虐童暴力如何预防 八成家长盼“实时看娃”
- [ 05-13]呼市一幼儿园教师虐童 属无证办园已停办整顿
- [ 05-09]西安幼儿园教师疑似虐童 涉事教师称遭胁迫写说明
- [ 03-30]韩国政府建立受虐儿童联合保护系统 根除虐童行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