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北新桥街道工委书记被免职 因接受商人宴请
2016-06-27 16:49:36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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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颖)市纪委网站今天通报东城区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其中北新桥街道原工委书记武建军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街道工委书记职务。 2014年4月,市委组织部曾发布干部任前公示,武建军拟推荐为东城区副区长人选,但此后没有其任职东城区副区长的消息。2014年8月,时任东城区区委书记的杨柳荫做客北京纪检监察网访谈时透露,上半年选拔副区长,公示时有群众举报,初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区委建议市委、市纪委和组织部停止继续考察,同时对此人的问题进行了调查。2014年12月,市纪委曾通报过北新桥街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指出2013年该街道以节日慰问等名义,违规向职工发放农副产品等实物共计130余万元。 今天的通报指出,东城区委委员、北新桥街道原工委书记武建军,受人之托,邀请时任东城区国资委书记张长有(另案处理)接受商人宴请谋取利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街道工委书记职务。 其他5起案件分别是:东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调研员褚发海,2015年间多次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办理私人事务,并将相关费用在单位报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城区四块玉休养所党支部原书记、副所长李俊海,2015年间多次以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 东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测所所长、机关党委第四党支部书记包志超,东城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党支部原书记兼副所长安青,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四所党支部副书记、所长纪保卫,利用组织开展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之机,于2014年组织本所党员干部前往野三坡景区公款游览、住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城区前门小学校长于立宁,副校长赵连杰,2013年间指派他人购买购物卡,并以办公用品的名义分三笔报销入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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