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8月8日新媒体专电 题:互助献血成有偿兼职 揭秘新型“血头”的“生财术”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程群 向志强 徐海涛 “男女不限,来了就献,献完结钱”“400CC,人民币500元”“急招明天献血小板人员,只要A型”……按照规定,当临床用血出现紧张时,可实施患者家属、亲友之间“互助献血”。然而,有一种新型“血头”,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获取用血患者和卖血者信息,再假借“互助献血”名义完成交易牟取高额利润。这种违法交易既给患者用血带来安全隐患,又扰乱了无偿献血制度,加剧血液供需矛盾。 热心去献血却掉入“血头陷阱” 南宁市民梁某年初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称有朋友发生车祸急需血清,希望大家帮忙。热心的梁某看到后立即将手机号留在帖子后面。过了两天,梁某接到一男子电话,让他第二天到南宁市中心血站帮忙献血。 梁某第二天赶到献血中心,一名中年男子与他见面后,让他先去体检,等体检合格后给他一张表格,要求他把血小板献给指定的人。梁某当天献了2人份血小板,出来把单交给这名男子。“当时他给了我800元钱,后来我才得知这名男子是社会上所说的‘血头’。”梁某说。 献血法规定,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然而记者发现,近年来,为缓解用血紧张的“互助献血”政策却被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成为血贩子的“生财术”。 不久前,包括诱骗梁某有偿献血“血头”在内的8名“血头”被南宁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徐某交代,他知道非法献血中介是违法行为,但他贪图利益铤而走险。至案发时,徐某共组织实施了50次左右的献血中介活动,获利约1万元。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会支付给献血者每400毫升血液三四百元的报酬,然后再收取受血人6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费用,从中赚取差价。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有证据证实8名犯罪嫌疑人以动员、串联、联络方式组织他人通过互助献血出卖血液,从中赚取差价,违反我国相关献血规定,盈利超过2000元,次数超过3次,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
相关阅读:
- [ 08-04]男子消化道大出血 宁德市民朋友圈爱心接力献血
- [ 08-02]省文联开展“血浓于水——为闽清灾区义务献血活动”
- [ 08-02]水利局组织志愿者献血
- [ 07-30]池店镇计生办开展无偿献血活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