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贵州答卷”
2016-08-18 15:30:01 来源:贵阳网-贵阳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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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湄潭农村改革贡献国家经验 一年前,湄潭县敲响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建设用地入市“第一槌”,使之再度成为全国农村土地改革关注点。 事实上,近29年来,湄潭县始终在探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并获得重大成果。 1980年,湄潭县开始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积极性被激发,农作物产量大幅提升。但是,仅仅几年之后的1987年,全县就有8%左右的农民,要求重新调整土地。 “有人去世,也有人新生,这一部分人的土地都需要进行重新调剂。”该县农村改革试验办负责人说,不断的土地承包调整,使部分农民达不到承包预期,导致土地产出减少。 另外,由于反复调整,土地被切割成越来越多的小块,很不利于耕种、管护。而且,每次调整土地,都会产生较高成本。 这也是全国农村当时面临的共性问题。 1987年,中央和国务院决定设立农村改革试验区。同年4月,湄潭县获准进行土地制度改革试验,重点探索“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该项成果,在后来的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中,被作为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 邵夏珍,中国社科院人口研究所研究员。她认为,农村土地承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尤其是土地少的家庭,需从非农生产中弥补收入。这部分人通过外出务工等,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同时促进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 进入21世纪后,受农村劳动外出等因素影响,不少土地撂荒、闲置,而以转包、转让、出租、入股、互换等方式,进行流转的土地,也不在少数。 鉴于这种局面,湄潭县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009年,该县重点推进土地流转“程序规范化、适度规模化、资源配置市场化、农村土地权能资本化”,并在第二年出台了《湄潭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实施办法》,成立土地流转中心等。 2014年11月,湄潭县成为新一轮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后,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336项改革举措中,承担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两权”抵押、新型城镇化等多项国家级改革试验、试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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