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8月23日电 (见习记者 宋唯岚)23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了《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改革办法(试行)》。文件指出,2016年下半年开始,分类评价管理办法在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下面简称高校)试行。各高校通过两个维度形成“六宫格”分类,并根据分类定位办学。 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韩剑介绍,高校是按照二维结构进行分类的。根据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等因素,高校被分为研究为主型、教学研究型、教学为主型,这是第一个维度;根据学科门类、专业大类及专业数量等,高校被分为多科性和综合性,这是第二个维度。 通过此方法,浙江省高校被分为综合性研究为主型、多科性研究为主型;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多科性教学研究型;综合性教学为主型、多科性教学为主型这六种类型。 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树人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以及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分别根据自身定位,定为上述六种类型高校。 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华尔天表示:“当前,我国高校已进入了强调特色的时代。高等学校需要以自己的特色来满足多样化的需求。” 浙江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李俊伟也认为,这次评价更注重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社会用人单位的认可度,今后,学校将对专业进行相关调整,利用学校优势的学科,更好地推动教学服务的发展。 据悉,该分类按照第一个维度的三种类型分别构建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观察点及评分标准和计分办法四个部分。分类是为了促进高校专心按分类进行办学,一旦确定,原则上3年以内不得调整。(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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