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不是国内消费习惯 并不是所有食客都能接受这种方式,不少消费者表示,如就餐时餐厅服务员主动介绍打赏模式时,他们多半会直接礼貌地告知服务员不感兴趣。 “给小费本来就不是中国人的就餐习惯,这种打赏的花招,说白了就是让客人多掏钱。”消费者王先生说他对打赏“不感冒”,“有些餐厅服务好是特色,企业应该通过内部激励的方式奖励,为何还要转嫁到顾客身上?还有的餐厅服务生的服务不差,但也没热情到让我想打赏的程度。” 另一位消费者张先生指出,这种衍生于西方小费的“打赏”,无论是从服务人员的工资构成还是文化层面在国内都有其不合理性。从薪资构成来看,在一些有小费习俗的国家,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构成与国内不同,小费是其重要的收入来源,因此应该尊重他们的劳动,付小费无可厚非。但国内不同,餐饮行业服务人员的工资通常由底薪绩效组成,餐饮费中已经包含了服务费,不应该再额外支付,就算是出于消费者自愿的“打赏”行为也是不合理的。 “服务员多是女性,她们的打赏徽章都佩戴在胸前,拿手机近距离扫一扫打赏,让我觉得很尴尬。”另一名食客郭先生说。不过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率先推出打赏制的很久以前烤串店已经将服务员胸前的二维码,移到胳膊处。 观点 支持方 打赏对行业发展有促进作用 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冯恩援在接受采访时坦言,1956年公私合营前,老的饭庄都有打赏传统,比如《天下第一楼》里也有这样的情节,食客赏的铜子扔在二柜的竹筒里,声音脆响让人有面子。店方将赏钱按角分配,不是只给服务员,柜上、灶上、跑堂的都要平均分配。 针对现在一些餐饮企业流行起来的打赏制,冯恩援认为这是当代社会食客情绪一种表现方式,不足为奇,可以顺其发展,“中烹协也对此现象进行了关注,很多餐饮企业也是希望加强消费者和餐厅互动,得到消费者的评价,就像打车软件也有发红包的功能一样。” 反对方 优质服务是商家义务 不能主动索要打赏 针对目前部分餐馆推出的“打赏”服务员的新活动,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消费者网主编陈音江表示,顾客到餐馆用餐是支付餐费的,餐费中已经包含了菜品、服务员的服务和餐馆的必要开销等费用,而餐馆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是商家应尽的义务,消费者不需要再为服务买单。 现在,餐馆推出“打赏”应该是鼓励服务员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这种“打赏”的关键在于谁主动。如果服务员为了向顾客索要“打赏”而干扰了顾客的用餐,消费者可以向商家提出投诉。 他建议,以前部分商家曾推出服务员提供优质服务,顾客给其贴笑脸或五角星,商家每天评出服务明星,由商家对员工进行奖励,这种方式既避免了变相消费的嫌疑,又刺激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记者 李佳 王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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