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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无下限咋治?含色情算不算传播淫秽物品?

2016-09-14 16:06:15 贾阳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法律边界在哪里

接受采访的专家均指出,网络直播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将可能受到法律追究。

哪些能播,哪些不能播?赵天红分析,总体来说,违反法律法规的直播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直播的内容涉及煽动国家分裂、煽动破坏法律实施等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方面的内容;二是直播与淫秽物品和淫秽表演相关的内容;三是直播与恐怖主义犯罪活动相关或者与邪教相关的内容;四是直播明显可以认定为是传授犯罪方法的内容,即直播向他人传授的某项“技能”为犯罪方法;第五,直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赵天红还介绍,直播和网络密不可分,刑法修正案(九)对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行为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分别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也应该引起从事直播行业相关主体的警醒和重视。”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即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另外,对于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赵天红说。

此外,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副教授吴沈括表示,如果对涉“黄”、涉“低俗”等相关信息不作为,相关平台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平台对于色情淫秽等非法信息负有“停止传输,及时报告,保留证据”等作为义务。在符合刑法规定的情形下,有可能成立不作为型犯罪,“在刑法层面,往往会涉及相关平台的不作为刑事责任。”吴沈括说。

如何遏制网络直播乱象

如何遏制网络直播乱象?有无必要单独立法?是否应该加大刑事追究力度?受访专家表达了各自的观点。

“线上的行为,平台提供者应当制定清晰的规则以处理纠纷。线下的行为,则交由各相关部门规范执法。”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一天表示,现行刑法、民法、合同法以及网络安全与文化传播的相关法律法规足以满足此类行为的法律需求。“就目前而言,政府部门需要加大执法力度,但不需要针对一种行为制定法律法规。”

邱兴隆则认为,直播平台作为连接网络主播与公众的传播媒介,理应肩负起其应有的社会责任,对所有经由自身向社会传播的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与把关。其纵容涉黄涉暴内容的传播不仅击穿社会道德底线,更有可能违反相关法律。只有从源头避免网络空间受到污染,才能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刑法作为一种终极规范,其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是以对公民最重要的权利的剥夺为代价的。遏制网络直播乱象的最有效途径不是将其犯罪化,而是完善网络监控与管理措施,加强对网络直播平台的管理,要让违规者看到高昂的违法成本,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邱兴隆补充说。

赵天红也认为,刑法自有其谦抑性和终极性,法治之运用与治水相通,在疏不在堵。“刑法是最后一道防线,在刑法介入规制之前应当重视对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要求,即首先要确保网络直播平台遵守行业自律规范,严禁组织、参与实施色情直播或传播淫秽物品等行为;其次要求网络直播平台对主播进行严格审查、对其直播行为和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在政府和文化产业层面上,政府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对网络直播的监管,同时,要对网络文化进行宏观规范和引导,对网络直播的受众进行正确的价值观引导,促进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赵天红说。(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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