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张芳曼 核心阅读 食品安全监管,是食品安全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然而,作为食品生产源头的农村地区,因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部分农民安全意识较差,业已成为监管工作推进的重中之重。新《食品安全法》出台后,“最严格的监管”如何管住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对于农村等重点地区,如何进一步织密制度的笼子?还有哪些短板亟待加强?请看记者在黑龙江实地调查—— 监管范围全覆盖 出台配套法规明确分工及属地责任,上半年样品抽检合格率达97.99% 在哈尔滨市一家知名超市内,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正把刚上架的韭菜全部撤回,“在对这个超市进行抽检时发现农药超标,需要立刻进行销毁。” 超市保安王某告诉记者,平常工作时他总能看到有人来进行抽样检查,不过销毁农产品还是第一次碰上。对此,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超市的检查只是工作的一部分,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零售市场,一处也不能漏检;检查工作有的是日常性的,有的是专项抽查;不同时间,监管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比如这次,因为是夏秋季节,叶菜出问题的几率较平时高,于是安排了专项检查。由于抽查频率很高,且超市检查已是监管中的最后一环,不合格的情况非常少。” 伴随修订后《食品安全法》的实施,黑龙江省政府于去年联合相关部门公布《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分工及属地管理责任。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之前的监管职责由农业部门负责;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之后的监管职责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从食用农产品种植到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将安全监管纳入市(地)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范围之中。 “一旦发现某地产品合格率低于我省平均水平,我们会立刻约谈当地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并向当地市长通报,以此来更好地发挥属地管理责任。”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王纯久说。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黑龙江省级监测共抽检蔬菜、水果、食用菌、水产品等四大类101个品种4100个样品,合格率达到97.99%,其中地产样品合格率98.03%,外埠样品合格率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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