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3日电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消息,10月3日,中消协宣布启动2016年“双11”网购商品价格及服务体验式调查活动。中消协表示,将详细监测相关商品在2016年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期间价格变化,具体体验送货服务情况及无理由退货情况,并重点测评相关商品质量状况等。希望电商平台及相关经营者,不做虚假宣传,不搞价格误导,严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 据介绍,2015年“双11”前后,中消协针对国内主要电商平台声称折扣力度大、标示销量多的94款商品的价格、售后服务、产品质量开展了体验式调查活动。体验结果表明,在价格方面,部分商品涉嫌虚假折扣,存在网络标价高于吊牌价等虚标原价情况,存在以“清仓价”、“限时抢购”、“史无前例,仅此一天”、“血拼24小时”、“逆天低价”、“双十一最省钱”等价格误导宣传形式;在售后服务方面,部分商品以“快递爆仓”为由延迟送货,存在不提供正式票据或让消费者补缴税点再开发票的情况;在产品质量方面,部分服装、箱包、鞋类样品存在纤维成分含量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近年来,根据消费者协会及有关部门受理投诉情况,相关消费纠纷呈现急剧上升的趋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情况较为突出。目前,很多电商平台及相关经营者正在为“双11”活动做前期准备。为了加强对国内主要电商平台“双11”商品价格及服务的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中消协针对2015年“双11”期间主要电商平台销量相对较多的商品类别开展体验式调查活动,详细监测相关商品在2016年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期间价格变化,具体体验送货服务情况及无理由退货情况,并重点测评相关商品质量状况等。 中消协希望电商平台及相关经营者,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把产品质量关,不做虚假宣传,不搞价格误导,严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将消费者权益落到实处。 据悉,此次体验活动将由消费维权志愿者模拟消费者身份,获取视频、录音、照片、网页等图文影像一手资料,并将相关商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体验结果及发现的典型问题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移送政府有关部门,建议作为信用建设负面典型处理。 同时,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参与网购促销活动前,可对所需物品进行简单列举、筛选,并结合实际需求购买,避免盲目选购,不要冲动消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二是关注网购商品价格变化,最好通过多个平台、多种渠道了解所购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情况,不要被明显低价所误导,不要被虚假折扣所迷惑,同时要关注平台和商家的信用评价情况,防范网购中高价低质、低价劣质陷阱;三是提前预估电商集中促销可能带来的配送延迟情况,并综合考虑产品新鲜度、储存条件以及延误所带来的系列问题,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四是签收网购订单前,务必开箱验货,遇有不符情况应当拒签,也可运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争取自身合法权益,但注意不要急于丢弃或损毁发票等购物凭证和必要的包装,以方便退货;五是要谨防钓鱼网站,务必选择正规的购物网站购物,不要随意点击网页里、短信中的链接或浮动弹窗,不要轻易将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等)提供给他人,更不要轻易输入动态验证码或转告他人,增强防范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 |
相关阅读:
- [ 10-13]中消协督促三星公司及时有效完成Note 7手机召回
- [ 10-12]中消协:消费者退换Note7 三星不得以手机有损拒绝
- [ 10-09]中消协再发旅游暗访报告:26.7%体验员遇购物“陷阱”
- [ 08-16]中消协:选择教育培训机构要避免三类误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