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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实体零售也欢乐 国务院再发政策“大红包”

2016-11-12 12:04:22  来源: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李霖 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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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这日,别光顾着“买买买”,快来看看这个大利好——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 。就在上个月的国务院常务会上,李克强总理曾明确表示,“要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不断改善。”

推动住所登记改革;放宽对店铺装潢、店内改造的限制;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为推动实体零售转型升级,《意见》共提出了7类政策措施,每项都是硬招。硬招具体是哪些?国务院客户端、中国政府网带你看——

3个方面9项主要任务

坚持盘活存量与优化增量、淘汰落后与培育新动能并举,推动实体零售调整区域结构、调整业态结构、调整商品结构,满足居民消费结构升级需要。

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机制、创新组织形式、创新服务体验,推动实体零售补短板、增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

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促进多领域协同,促进内外贸一体化,通过融合协同构建零售新格局。

硬招:7类政策措施

以市场化方式盘活现有商业设施资源,优化网点布局,降低商铺租金。

推动住所登记改革,为连锁企业提供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连锁企业设立非企业法人门店和配送中心设置障碍。

连锁企业从事出版物等零售业务,其非企业法人直营门店可直接凭企业总部获取的许可文件复印件到门店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

放宽对临街店铺装潢装修限制,取消不必要的店内装修改造审批程序。

在保障公共安全的情况下,放宽对户外营销活动的限制。

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制度,为企业发展夜间配送、共同配送创造条件。

健全部门联动和跨区域协同机制,完善市场监管手段,加快构建生产与流通领域协同、线上与线下一体的监管体系。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

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

开展实体零售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构建反映零售业发展环境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

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落实好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相关规定。

零售企业设立的科技型子公司从事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研发,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按规定加计扣除。

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

落实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零售企业使用冠名发票、卷式发票,大力推广电子发票。

全面落实工商用电同价政策,在实行峰谷电价的地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商业用户选择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试点。

落实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改革方案,持续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

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情况,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对实体零售创新转型予以支持。

用好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市场化原则设立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投入。

积极稳妥扩大消费信贷,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推广至全国。

采取多种方式支持零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支付业务处理。

创新发展供应链融资等融资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发放中长期贷款,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兼并重组。积极研究通过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模式改进和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积极扶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鼓励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城市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开展智慧商店、智慧商圈示范创建工作,示范引领创新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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