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3日消息(记者任梦岩 胡波)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多个包头小区居民反映,自己当初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商品房,房产证办下来之后,居然是经济适用房。这些小区房屋面积最大的近140平方米,国家明确规定,经适房面积要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而且供应对象限定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既然是经适房,怎么能以商品房名义销售呢? 家住包头绿都花庭的多名业主告诉记者,小区2012年开建,在此后的销售中,业主们虽然交了钱住了房,但房产证一直没办下来。直到今年,部分业主拿到了房产证,却让他们大跌眼镜,买来的房子,居然是经济适用房。 业主:买的商品房嘛,今年发证,下来了是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整个小区都这样,卖的七八百户都这样。 记者:房子都是多少平米的? 业主:一百五六吧,我买的是110平的。 根据小区业主向记者提供的购房合同及产权证可以发现,购房者买房时签署的合同是《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用途是普通住宅,房屋面积,从80-140平米不等。这一小区在2012年上过包头的房展会公开推荐,与会者还能在购房时得到优惠。 按照国家规定,经适房的土地由地方政府划拨,房地产企业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单套的面积,要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可小区内,大面积“经济适用房”占很大比例,最大面积在140平方米左右。 绿都花庭小区并不是个例,此前央广天天315节目报道,包头市的鑫悦凯小区也有类似问题。2014年买房时,房价和周边商品房一样,合同也是商品房买卖合同。 李先生说:“当年我们这个小区叫鑫悦凯泊郡,就是这个商品房小区的名字,结果我们都住进来了,我们这个合同上也是鑫悦凯,然后其他的一些也都显示是鑫悦凯,结果住进来以后,没几天改成什么北梁新区南二区了”。 鑫悦凯小区建设单位的一位负责人此前告接受采访时表示,包头市一直以来都这么操作。“那几年包头经济适用房没有放的这么严,基本是人都可以购买,没有要求那么严。” 包头市委一位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初步打算将面临问题的群众的房本从经适房改成普通商品房:“因为经适房,五年以后转让的时候,需要再缴纳1%的土地费用,政府就让利给老百姓,初步决定,这1%也就不收了。” 土地出让款项不再向普通购房者收取,但所有买房人的钱,却实实在在地交给了开发商,当年开发商是不是以“划拨用地”的名义免费拿到的这些土地?以经适房的名义建140平米的房屋,当地监管部门怎么审批的?这位工作人员说,当时开发商也交了钱,这个情况比较复杂。 经适房项目开发商到底交过多少土地出让金?多个小区违规建起经适房,监管部门管了什么?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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