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失信”案频发为哪般? 法院开展专项清理
2016-11-21 06:49:42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李霖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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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强调,要加大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 中办、国办近期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则对失信被执行人规定了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其中明确,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 “新华视点”记者发现,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系统中,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官员失信”案件目前超过1100件。失信分为政务失信和个人失信,债务主要体现在工程款、借贷款等方面。 法院开展专项清理 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失信”官员,长期以来都是各地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 陕西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份失信老赖“黑名单”,其中包括商州区安监局副局长吕某某、商州区运管所职工邢某等8名公职人员。这些公职人员涉案标的为400万元,最高达288.6万元。 据了解,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支付、赔偿等义务责任的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长期以来都是各地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从2012年3月起,各地法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专项积案清理工作,重点治理“官员失信”现象。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3年,广东全省法院共清结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积案3829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41.35亿元;去年又清理以党政机关等为被执行人的积案77件,执行到位金额1.61亿元。广东湛江中级人民法院曾通报764件未执行到位“官员失信”案件,累计欠债超过18亿元,其中不少欠款用于盖楼购车。 一些地区通过公开曝光等方式,督促包括公职人员在内的失信官员履行义务。湖北巴东县人民法院今年10月底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包括5名来自巴东县纪委、地税局等单位的公职人员,总债务额度为58万元。 基层办案人员介绍,纳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履行完相关判决义务责任后,就会按程序将其撤出“黑名单”。仍处于全国法院失信“黑名单”,意味着仍未“偿清”相应债务。 官员因何屡屡失信 有的以“新官不理旧账”作挡箭牌、有的把资金转到专项账户,造成无可执行财产假象 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官员失信”案例中,赖旧账成为主要原因。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安徽霍邱县彭塔乡人民政府今年10月下旬“上榜”。法院判决书显示,彭塔乡欠某建筑装饰公司的工程款项发生在十多年前,原告一直催要未果,当地法院今年2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彭塔乡人民政府偿还相关款项。 采访中记者发现,部分“官员失信”缘于不少党政机关主要领导换人,继任者拿出“新官不理旧账”作挡箭牌。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刘山鹰认为,一段时间以来,由于考评机制不够科学,少数基层政府盲目举债发展,而继任官员不理旧账,导致历史性欠债无法偿还。 法律专家认为,“官员失信”屡禁不绝,与失信成本低紧密相关,一些被执行主体自恃所作所为是“为公家办事”,不太担心会被问责惩戒。 一位基层法院执行人员介绍,涉及党政机关与公职人员的执行案件中,由于一部分公职人员熟悉法院执行程序,玩“躲猫猫”,造成执行标的难到位;有的单位把资金转移到专项资金账户上,以专款专用为名,造成“无可执行财产”假象。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公职人员成为“老赖”,主要是个人担保所致。近日,浙江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系统开展涉特殊主体暨金融债权纠纷案集中执行大行动。2015年4月份,温州市永嘉县税务部门一工作人员为亲戚向银行借款400万元提供担保。1年借款期限过后,仍有140万元未归还。该工作人员作为担保人负连带清偿责任,但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同时拒不申报财产,永嘉县法院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基层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过程中,为降低金融风险,指明要求公职人员提供担保才放款。安徽某县一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王浩告诉记者,他前段时间就为一个朋友做了贷款担保。“当时银行有要求,朋友找到我,抹不开面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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