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网友反映在评选“深圳最美政法干警”活动中,深圳一所学校强制老师选择所属区里一位候选人,并与老师绩效考核挂钩。校方称活动是老师们“想投就投”,南山区政法委则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不会强制要求学校投票。 老师网曝被要求强制投票 1月3日,深圳市南山区百旺学校老师胡凌(化名)对北青报记者反映,自己所在学校于1月2日晚强制要求教师进行投票,投票活动为“深圳最美政法干警”。 根据胡凌提供的截图显示,在一个名为“百旺学校教师办公群”的QQ群中,名为“肖基华”的人称,“辛苦大家投一下22号刘海华(南山经侦大队长)。”同时,显示为肖基华发布的消息称,“我这边也会做统计,凡是已投票(以截图并核对电话号码为准)在12月份考核中加1分,反之扣0.5分,请各位知晓!(派出所的领导在微信群里时刻关注我们投票的进展)。” 胡凌称,考核记分会影响到老师工资的发放,“扣工资是学校要求的,不过学校也是逼不得已。”此外,胡凌对北青报记者称,没有投票的老师还特意统计了出来。 活动由深圳相关部门主办 北青报记者在“最美政法干警”点赞活动官方网站上看到,该活动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和深圳市法学会等单位主办。根据官方介绍,点赞活动将从全市推选的32名候选人中,以群众网络投票方式最终选出10名“最美政法干警”。其中投票规则为投票人凭手机号码和验证码的形式投票。投票活动期内,一个手机号码每天只能进行一次投票。 官方网站显示,活动点赞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9点30分至2017年1月3日9点30分。 1月3日下午,北青报记者看到,被指强制要求投票的刘海华为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在此次活动中共获得了92066票。在“点赞排行榜”中,该票数位列公安系统第五名。 校方回应投票系自愿行为 北青报记者3日联系了刘海华所在的深圳市南山分局,指挥处工作人员称,“可能会有一些发动,但是不可能要求学校,连我们公安局的都没有接到任何的通知。我们只是说自己的同事,能支持就支持一下。” 1月3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联系了深圳市南山区百旺学校,学校工作人员提供了截图中肖基华的电话。 肖基华对北青报记者表示,“他们想投就投了,不投就不投了,这个有什么。”对于投票是否和教师考核相关联,肖基华则表示“没有这个事”。对于截图信息显示肖基华发布要求老师投票一事,他称,“你开什么玩笑,我不跟你说了。” 对于老师称是“南山区政法委”要求投票,3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联系了深圳市南山区政法委,工作人员对此否认,称不会强制要求学校给指定人选投票。 |
相关阅读:
- [ 12-13]服务群众不忘初心 ——记英年早逝的泉州优秀干警颜文煜
- [ 11-07]基层政法干警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在厦门召开
- [ 11-06]陈冬与基层政法干警座谈 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 [ 11-03]省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观看长征题材电影
- [ 10-22]厦门市委政法委发出号召:全市政法干警向陈清洲学习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