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9日中午1点半左右,在济宁市嘉祥县嘉祥村发生一起车祸。一辆白色面包车冲撞了当时正在路边散步的7位村民,车祸造成三人死亡,另有三人受伤住院。死者中有一对祖孙,奶奶刚过五十,孙女还不满三岁。交警确认,肇事者陈某当时属于酒驾。(详见本报1月8日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应成为上路的生命红线与文化自觉。但是,总有些人心存侥幸、缺失敬畏,尤其是在农村区域、城乡接合部等,很多驾驶员违规上路,肆无忌惮,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就在1月4日,济南一男子涉嫌酒驾被查处,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他报出的身份证号是朋友的,本人无证驾驶大半年,就这样企图蒙混过关。 当前,酒驾入刑,彰显制度刚性与法治入心,然而,对酒驾零容忍、重处罚,依然有漏网之鱼,要想将这些鱼绳之以法,仅靠“日常查处+群众举报”是远远不够的,相关部门应重视重要节点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违法成本与次生影响,形成双重约束与管控,比如,创建征信档案,从源头限制违规司机的其他社会行为与升迁奖励。另一方面,还要勇敢的向前迈出一步,顺应“互联网+综合治理”的大势所趋,充分利用大数据对驾驶者进行监测,降低人工成本的同时,提高执法的水平与效率。 重要节点或者节假日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显得更为重要。车轮上的惨案,不能只是管用一阵子,应切实的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作为驾驶者,开车上路,文明为先,借酒助兴、劝酒风俗等应重拳摒弃,取而代之的是“文明过年,远离酒杯”,这离不开公民的自觉意识与安全意识,也离不开家人与整个社会的善意提醒与引导,让同饮同坐成为一种软约束,而各地的反酒驾联盟也应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多一份酒驾劝阻,多一些理性唤醒,就会多一份生命安全与家庭幸福。 经济学家梁小民说过:“如果每个人都不关心汽车文明,汽车梦的实现就将是一场灾难,个人的理性行为将会引致社会的非理性状态。”超载、酒驾、套牌、遮挡号牌……每一桩违规行为都是隐形炸弹,非但是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也是不尊重他人的生命。所以,临近春节,文明上路应成为共识,相关部门应加大交通安全整治力度,重点突围偏僻区域,公众也要将文明驾驶根植于心,认识到违规上路的危害性,汲取教训,重塑敬畏,慎思笃行,这也是法治济南建设的重要过程。雪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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