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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释永信被举报问题 调查组负责人接受河南日报专访

2017-02-03 20:00:17 屈 芳 来源: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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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就释永信被举报问题 调查组负责人接受本报专访

日前记者了解到,涉释永信被举报经济等相关问题调查有果。

调查组负责人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原则,调查组围绕举报内容认真梳理线索,对涉及内容深入核实,查清了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就网络举报的七个方面内容,调查组负责人逐一回应了调查核实情况。

一 、关于释永信向释延鲁索要财物700余万元问题

网络举报内容:释永信向释延鲁索要财物700余万元,其中包括索要200万元赔偿刘某明,以释延鲁使用少林寺房屋为由索要200万元,以及其他索要车辆和借款事项。

调查组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调查,少林寺、释永信与深圳商人刘某明并无经济往来。2004年,刘某明与释永信的徒弟释延虎、释延豹合作制订了一批佛像,因卖不出去,刘某明想把这批佛像卖给少林寺。释永信不同意,之后释永信以刘某明采取跟踪、恐吓方式向其敲诈勒索为由向郑州市公安局报案。郑州公安机关经查将该案定性为经济纠纷,刘某明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经调查释永信没有购买刘某明制造的佛像,有关释永信向释延鲁索要200万元赔偿刘某明查无实据。

那么,释永信是否曾以释延鲁使用少林寺房屋为由索要200万元?调查组负责人介绍说,释延鲁使用少林寺房屋属实,2005年,少林寺委托当时是僧人身份的释延鲁开办少林寺武僧培训基地,当年11月出具了委托其征地、建校的委托书,并把少林寺锤谱堂三间房屋作为该培训基地的招生办公室。后来,释延鲁将培训基地转移到他人名下。2013年6月,因培训基地学生和少林寺门卫发生冲突,少林寺不再让其在寺院内招生,但锤谱堂房屋也未归还给少林寺,释永信及少林寺未收到过房屋租金等款项。

经调查,作为释永信弟子,释延鲁曾于2010年、2012年春节前分别给过释永信供养钱。作为弟子,年节时给师父供养钱符合佛教传统。经调查组查证,此两笔供养钱被释永信用作了寺院发展和学僧的学习费用等。

另经调查,没有证据证明释永信向释延鲁索要过车辆、借款和其他财物。

二、关于释永信持有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份问题

网络举报内容:释永信持有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0%股份,转移少林寺相关公司产业的股份至韩某君名下,可能伪造账目,2013年少林寺欢喜地有限公司亏损400多万元,侵吞少林寺资产。

调查组负责人表示,释永信确实持有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份,但属于“代持”:“少林寺不具备法人资格,按照工商注册登记的规定,少林寺不能作为投资人。少林寺成立相关公司的股份由寺院内部人员代少林寺持股。依据该公司章程,持股者签署承诺书,承诺对股份没有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不分红,不拿工资,不参与管理,因故离开少林寺或辞世时,要无条件将股权转给少林寺。”

据介绍,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释永信、释永乾、释印松分别代少林寺持股80%、10%、10%。依据少林寺的代持股规定,2012年7月释印松去世后,其名下的10%股权已转给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少林寺欢喜地(登封)有限公司是少林寺接待访问者、客人、居士、弟子和游客的素斋馆,其收益用于少林慈幼院。该公司的股份由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钱某梁和担任少林慈幼院院长的韩某君代少林寺持股,持股者也签署承诺书承诺对股份没有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不分红,不拿工资,不参与管理。经查,少林寺欢喜地(登封)有限公司从2007年成立至2013年累计负债400多万元,主要用于改扩建经营场所、装修、购买设备和软件配套等支出,并非一般的经营性亏损,网络举报该公司2013年亏损400多万元不属实。

“我们在调查中,未发现利用持有股份获取分红等个人收益的情况,未发现转移股份、伪造账目、个人侵占少林寺资产问题。”调查组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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