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姐弟因共同创办公司发生股权纠纷,最后闹得反目成仇。3月中旬,自贡一名创业者邹亮(化名)向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讲述了他的亲身经历。经调查,在自贡,不少初创企业并不懂得“公司治理”的重要性,这也为日后的股权纠纷埋下了伏笔。 四川理工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四川拓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杰认为,在公司的运行中,公司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在权力分配和制衡的博弈中常常冲突不断、诉讼频频。对现代公司制度而言,“公司治理”极为重要。 事件 亲姐弟合伙开厂因股权纠纷反目成仇 1998年,邹亮在本地创业,销售工业产品。经过几年发展,公司逐渐由小变大,发展十分顺利。2011年,邹亮的亲姐姐邹洁(化名)和一个朋友,通过增资扩股后进入公司。三人商议着建工厂,准备从销售环节进入生产环节,谋求更大的发展。 然而,就在购买土地建工厂时,因为资金问题,姐弟俩就发生了争议。虽然最后总算和解了,但矛盾的导火索却已埋下。厂房建成后,邹亮将管理厂房的事务交给了邹洁,自己主要在外面拓展业务。此时,邹洁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在此期间,两人的矛盾逐步加深。邹亮指责其姐隐藏账目,而自己作为股东,明明有知情权,却无法知晓,矛盾开始激化。“2014年5月底的一天,邹洁通知我回厂里开会,当时另一个股东也在。开会时,她逼到我退股,但我坚决不干。” 邹亮说,6月份,在一次茶坊的商议过程中,他又被邹洁儿子用茶杯砸伤手,后来还缝了五针。“这以后,她就再也不要我参与经营管理,连厂门都不准进,但工厂仍在运作。这期间,我们也开了无数次会,最终都没有解决,我应得的工资、分红也不给我。” 2014年底,两人的矛盾达到顶峰。“邹洁的老公来到我家,因为家庭琐事,我们又发生纠纷。气愤中,我将他打伤,最后我也被判刑,在看守所度过了1年多的时间。”从看守所出来后,2016年5月,邹亮到工厂上班,领到了3万余元的工资。 “我希望能够讨回自己应得的工资和分红。同时,作为公司的创始人、股东,对公司账目和经营享有知情权,我一定会维护自己的股东权益。”目前,邹亮正在通过司法途径,要求行使股东知情权,解决这起亲姐弟之间的股权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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