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南京交警高速三大队查获一名酒驾司机,该司机称自己是公务员,结果交警调查发现,他是一名网约车司机。 5日凌晨1时,高速三大队民警巡逻到绕城公路油坊桥立交段,发现路边停着一辆南京牌照的白色小轿车。此时路上车流量较小,车速快,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民警赶忙下车查看情况。询问时,民警闻到车内有酒气,驾驶员李某也爽快地承认自己喝了点啤酒。 带回大队后,李某突然转变态度,不配合民警调查,一会说自己是在政府机关上班的公务员,一会又说自己在食品公司上班。民警只好根据其身份证号码对其身份进行核实。原来,该男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车也是租赁公司的,当天他上班结束后,约了几个朋友吃宵夜,席间喝了酒,回家途中行驶在绕城公路上,他突然觉得头有点晕,便将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休息。 经查,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他将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
相关阅读:
- [ 05-04]司机遇查酒驾若不配合摇下车窗 交警将强行破窗
- [ 05-01]报告:更多美国司机死于毒驾而非酒驾
- [ 04-30]酒驾电动车肇事 照样判刑并罚金
- [ 04-30]福州市区两处路口凌晨查处7起酒驾
- [ 04-28]台湾酒驾同车乘客可罚1.2万 累犯可靠车牌辨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