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0日电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人社部决定7月3日至8月3日在全国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对象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等。 公告指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和及时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公告透露,专项检查时间为7月3日至8月3日。专项检查对象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 专项检查内容是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其中,要重点检查1-4项内容。 公告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效果,各地要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大力推行随机抽查,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及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加强对违法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 |
相关阅读:
- [ 06-24]人社部:提高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法治化水平
- [ 05-15]人社部出台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
- [ 10-1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通知坚决取消阻碍创业创新的职业资格
- [ 04-2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 [ 08-1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9月3日工作可获双倍工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