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多省份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薪酬涨幅有所回落

2017-07-21 16:47:34 李唐宁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多省份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基准线平均约8% 薪酬涨幅有所回落

《经济参考报》记者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已有河南、北京、山西、山东、内蒙古和天津六个省份公布了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各地基准线平均在8%左右,这一水平相比往年有所下降。专家认为,企业工资上涨幅度主要与经济运行指标有关,经济转型期,工资呈两位数增长的情况将会结束。

具体而言,山东2017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7.5%,下线3%,上线12%。其中,基准线、上线比2016年分别下调0.5个、1个百分点,下线与上年持平。北京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8.5%,建议企业最高涨薪不超14%、不低于4%,基准线的上涨幅度已经是第四年连续下降。内蒙古基准线为8.0%,预警线为12.0%,下线为2.0%,其中基准线由2016年的8.5%下降了0.5%。天津市基准线9%,与2016年持平,上线14%,下线为3%。

此外,河南和山西基准线略有上浮。河南省基准线为7.5%,上线为12%,下线为3%,基准线较2016年上涨0.5%。山西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增长上线为12%,增长下线为4%,其中基准线较2016年上调1%。

“企业应当结合经济效益、人工成本情况,参照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等做好增资决策。”

北京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指导线公布后,企业应合理确定内部薪酬体系,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

据了解,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企业工资指导线本身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其主要作用是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

对于工资指导线的测算,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表示,企业工资上涨的幅度主要与经济运行指标有关,最关键的两个指标就是GDP增速和CPI。“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转型压力较大,经济增长的相关指标也有所调整。考虑到企业成本上升,指导线如果定得太高,企业也未必具备涨薪能力。”他表示,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将告别此前普遍超过10%的高增速。

从机构调研数据看,企业薪酬增幅回落趋势也较为明显。智联招聘近日发布的《2017年夏季中国雇主需求与白领人才供给报告》显示,全国37个主要城市的平均薪酬为7376元,环比首次下滑。报告显示,本季度平均薪酬下降幅度较大,为3.8%。其中,微型企业薪酬环比下降31%,创业公司高薪招人的盛况已不复存在。报告认为,这主要是由于,小微企业薪酬下降、新一线及以下城市岗位增幅上升,带来的整体薪酬平均数被拉低。

而从最低工资数据看,2016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全部9个省份中,平均增幅10.7%为至少五年以来的最低水平。2017年上半年有11个省市和深圳上调最低工资,在数量上超过了去年全年,但总体涨幅较低,比如,北京今年最低工资的上调幅度仅约为5.8%。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中国应对工业产能过剩、债务增加和竞争力下降的局面之际,薪酬年增幅超过10%且消费能力不断壮大的光景正在接近尾声。不过,虽然工资增长放缓现在对就业者来说是不利的,但对整个经济而言并非完全负面。更低的劳动力成本可以帮助中国经济保持竞争力。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工资的增长要跟经济增速相适应。横向比较来看,中国工人的工资并不高,但是在部分行业,工资的增长速度与劳动生产率的增速相比确实要快。工资指导线下降,并不意味着工资进入负增长,只是工资涨幅较以往有所减少。

对于薪酬增长放缓的原因,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徐洪才认为,除了受经济增长影响外,推动企业降成本也是重要原因。他表示,近些年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上涨较快,给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压力。因此,地方政府也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当降低工资涨幅,为企业降成本。(记者 李唐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