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骚扰电话治理为何“按下葫芦浮起瓢”——工信部回应骚扰电话治理三问

2017-08-25 20:10:33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 题:骚扰电话治理为何“按下葫芦浮起瓢”——工信部回应骚扰电话治理三问

新华社记者高亢、郑生竹、陆华东

新华社“新华调查”21日播发稿件《谁在打、怎么打、打给谁——骚扰电话生产链条调查》引发社会舆论关注。不少公众疑问,骚扰电话为何“治而不止”?电话销售公司靠什么打个不停?骚扰电话能否依法得到治理和惩处?对此,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回应,骚扰电话治理进入“深水区”,现有单纯依靠管控通信渠道的做法难以取得进一步明显成效,亟待创新管理方式,推动源头治理。

疑问:骚扰电话为何“治而不止”?

回应:“按下葫芦浮起瓢”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电信业的发展和提速降费工作的深入推进,信息通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事业进步提供了有力支撑,在现代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有少数不法分子利用短信和语音通话服务的方便快捷,向用户传播商业性骚扰电话等垃圾信息,给电信用户带来极大困扰。

前期,基础电信企业对短信端口治理普遍采取“先关停再复核再开放”的措施,对疑似垃圾信息的点对点短信大力进行拦截,在迅速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不良信息的传播形式随之呈现从短信向语音转移的趋势,骚扰电话问题开始抬头,“按下葫芦浮起瓢”。

疑问:电话销售公司靠什么打个不停?

回应:商业广告类骚扰电话源头治理缺失

这位负责人介绍,垃圾信息的产生和传播有比较复杂的社会成因,主要涉及“商业需求旺盛、精准信息获取、主动营销扰民、线下交易达成”等四个关键环节,各环节紧密衔接、形成闭环。同时,由于对骚扰电话等垃圾信息发起的源头端和主要受益方即广告主的监管长期缺失,导致垃圾信息问题难以根治。

近年来,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在制定修订时已将商业广告短信发送规范等内容纳入其中,但还未明确各部门对源头广告主的监管责任,还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疑问:骚扰电话能否依法得到治理和惩处?

回应:完善法规制度,加强管控问责,强化部门联动

这位负责人表示,工信部将继续深入研究骚扰电话等垃圾信息治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完善垃圾信息治理长效机制,巩固前期治理效果,推动从根本上尽快解决垃圾信息扰民问题。

工信部正在推动《网间骚扰电话治理技术要求》《通信网络不良语音信息判定标准》《通信网络不良语音信息处置规范》《电信网络不良和诈骗语音处置技术能力要求》等一系列骚扰电话治理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为相关治理单位开展骚扰电话处置提供明确的依据。下一步,工信部将继续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促进相关立法的出台,使骚扰信息治理工作尽快走上全面法制化的道路。

工信部将持续加强渠道管控,建立垃圾信息治理考核评价制度及违规责任追究机制,采用量化指标对电信企业垃圾信息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责任追究落实到人,对不达标的企业予以问责,对工作不力的移动转售企业、明显存在违规行为的呼叫中心在分配线路和号码资源、签订用户服务合同时依法采取相应限制措施。

工信部还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突出源头治理,创新治理模式,探索“疏堵结合”。定期发布“垃圾信息举报情况盘点”,加大对垃圾信息发送问题严重行业的曝光力度,并将垃圾信息治理情况纳入每季度电信服务质量通告,引导全民关注,提升用户防范垃圾信息意识,实现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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