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试行 “公众评议会” 邀全社会共同探讨平台治理
2018-11-02 17:31:3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为进一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声音,满足公众便捷安全的出行需求,11月2日,滴滴“公众评议会”上线试运行,针对平台面临的难题和挑战,长期征求意见和建议,邀请社会各界参与共建共治,共同建立安全健康的出行生态。 “公众评议会”试运行期间,将对每个话题开展7天的讨论。第一期话题是“醉酒乘客独自乘车司机能否拒载”。酒能助兴,但醉酒引起的惨痛教训也不少见。醉酒人士无人陪同,可能引发纠纷,甚至人身伤害,影响出行安全。在滴滴平台上,醉酒乘车引发的纠纷事件每天都在发生,目前平台每天收到的司机投诉与报备中,超3万次与醉酒乘客乘车相关。 乘客、司机及社会各界可通过滴滴出行微信订阅号参与话题投票和评论。投票结果、评论建议将直接反馈给公司相关团队,为平台梳理规则、优化产品方案、建立疑难案例库提供参考建议。相关解决方案也将提交安全监督顾问委员会,平台将充分借鉴相关领域的智慧和专业,最终方案将向公众公布。同时,我们将定期邀请积极参与讨论的用户参加线下意见征求会。 9月份以来,滴滴持续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公众评议会”是继线上意见征求、线下意见调研、筹建安全监督顾问委员会后,近期推出的第四项社会共建举措。后续“公众评议会”将针对是否能携带宠物乘车、司机归还遗失物品,乘客是否应支付感谢费或往返路费等争议话题,邀请用户、社会各界参与讨论,共建共治。 (可扫描以上二维码参与话题讨论) |
相关阅读:
- [ 10-31]滴滴就公众关心问题公开释疑 正在探讨女性“专用”出行方案
- [ 10-22]高铁霸座男翻版!南京醉酒男殴打滴滴司机被冻结账号90天
- [ 10-22]滴滴回应“乘客被拉至墓园”:已对司机作出处罚
- [ 10-19]黑名单被吐槽不好使,滴滴又拟推短信报警功能
- [ 10-18]滴滴再推四项安全保障 未成年人乘车需由监护人陪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