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国际要闻 > 正文

荷兰称两名外交官被伊朗驱逐 决定召回驻伊朗大使

2019-03-05 08:53: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李雅兰  
分享到:

中新社布鲁塞尔3月4日电 海牙消息:荷兰与伊朗围绕“政治暗杀”事件的争执4日发酵,荷兰外交部称两名外交官被伊朗驱逐出境,随后荷兰政府决定召回荷兰驻伊朗大使。

荷兰外交大臣布洛克当日致函国会称,今年2月,伊朗政府决定将两名荷兰驻伊朗大使馆外交官列为“不受欢迎人士”,3月3日两人被驱逐出境。

信函称,伊朗此举是为了回应去年6月荷兰驱逐两名伊朗外交官一事。当时荷兰情报机构的调查显示,伊朗当局涉嫌在荷兰境内“暗杀”两名伊朗裔荷兰公民。

信函又称,伊朗驱逐荷兰外交官“不可接受”,对两国关系发展造成负面影响;3日两名外交官被伊朗驱逐出境后,荷兰政府决定召回荷兰驻伊朗大使“进行商议”。

近一年来,欧盟与伊朗就“政治暗杀”事件屡发争执。去年夏天,法国指控伊朗情报人员涉嫌谋划在巴黎近郊“暗杀”流亡法国的伊朗反对派人士;10月末丹麦指控伊朗情报机构涉嫌谋划“暗杀”旅居丹麦的伊朗反对派人士,并在事后召回丹麦驻伊朗大使。

今年1月初,布洛克与荷兰内政部长联名致函国会,指控伊朗情报机构涉嫌在2015年和2017年“暗杀”两名已入籍荷兰的伊朗反对派人士,一天后欧盟即以近期发生“袭击事件”为由,对伊朗情报机构和两名伊朗公民实施制裁。这是2015年7月伊核协议达成以来,欧盟首度对伊朗个人和实体发起制裁。

迄今伊朗对这些指控予以否认,表示欧盟的制裁“没有逻辑”且“令人惊讶”,其做法“缺乏根据”,又指伊朗将采取对等措施进行回应。(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