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宁夏编办原副主任李建军受贿290余万元获刑7年

2019-03-30 22:03:13 张亮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瑶 王祥楠  

新华社银川3月30日电(记者 张亮)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宁夏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李建军受贿案日前一审宣判,李建军受贿29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建军利用担任宁夏永宁县委副书记、县长,灵武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在企业发展、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82万元、英镑1万、欧元4000元。案发后被告人李建军的亲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143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建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现金及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9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系犯罪数额巨大。李建军归案后如实交代罪行,系坦白,并真诚认罪、悔罪,退缴部分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判处李建军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继续依法追缴李建军的违法所得52万元,已追缴并扣押的违法所得由扣押机关依法上缴国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