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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王锐、郭粤明、王平提起公诉

2019-07-05 16:44: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李雅兰  

中新网7月5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消息,近日,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吉林省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锐、广东省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郭粤明、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平提起公诉。

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锐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吉林省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锐(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锐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王锐在担任白城市副市长、白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郭粤明涉嫌受贿、徇私枉法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东省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巡视员郭粤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粤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粤明利用先后担任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开发区分局党委副书记、书记、局长,广州开发区党委委员、政法委副书记,广州市萝岗区委常委及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郭粤明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平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近日,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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