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雪泓 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高空抛物致人伤亡事件,北京虽然没有发生类似伤亡情况,但也相继发生数起高空抛物事件。对此,北京市公安局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专班,针对高空抛物案事件加大调查处理力度。7月25日以来,先后查处5起高空抛物案件,刑事拘留2人,行政处罚1人,批评教育3人。 7月26日,一群众报警称,朝阳区某小区内有人向楼下抛撒物品。警方迅速进行调查走访,查明系情侣周某(男,24岁)、李某(女,28岁)在位于12层的家中发生争吵后,因情绪激动向楼下抛撒酒瓶等物品。目前,二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7月29日,有群众报警称,朝阳区某小区内有人从楼上抛掷杂物。民警经调查,发现系张某某(女,24岁)因下雨不愿下楼扔垃圾,便将餐盒、塑料杯等厨余垃圾从9楼窗户直接扔下,掉落在三层平台处。后张某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朝阳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办案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高空抛物行为中还存在一种情形,即未成年人顽皮好奇所为。7月25日,丰台区某小区内,一名7岁男童在家中阳台玩耍时,将家用工具抛至楼下。鉴于行为人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未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等后果,警方已依法责成其监护人严加看管。 北京警方提示,高空抛物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肇事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住户应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的摆放物品及室外悬挂物,检查窗户、空调室外机支架是否牢固,防止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特别是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要做好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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