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制定“负面清单”保护境内第二大长江支流
2019-09-27 10:58:53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新华社武汉9月27日电(记者 梁建强) 长江在湖北省境内第二大支流清江,全长423公里,流域面积达1.7万平方公里,如何才能有效保护好流域的生态环境?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条例中明确:制定清江流域发展“负面清单”。 “生态是清江流域最大的优势,也是最宝贵的财富。清江流域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同时也是生态敏感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法规审批工作处处长郑文金介绍,清江是湖北省乃至长江中下游重要的生态屏障。 条例中明确,湖北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产业发展等规划和功能区划要求,调整优化清江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制定清江流域发展“负面清单”。“负面清单”的具体内容,应当包括岸线、河段、区域和产业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比如禁止在清江干流和主要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园和化工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等。 同时,条例还规定,清江流域禁止新建纳入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已经建成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整治方案,予以改造、转产、搬迁或者关闭。 据悉,这一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
相关阅读:
- [09-27] 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加快建设“一岛两窗三区”——聚焦新中国成立70周年平潭专场新闻发布会
- [09-27] 【70年70城】记住厦门!在这里,打造高颜值开放包容城市
- [09-27] 东山保卫战纪念馆国庆将对外开放
- [09-27]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福建日报特刊•生态文明建设】蓝天碧水 共同呵护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