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疑用坏枣熬汤 官方:已委托第三方抽检食材
2019-12-03 14:48: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中新网12月3日电 近日,一段“厨师怒斥校方用坏枣熬汤”视频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关注。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官网3日发布情况说明称,经查,视频中的郑东新区沁禾闳博幼儿园因为更变食品采购渠道等原因,与部分家长出现争议,目前,郑东新区食药监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幼儿园购用食品原材和餐具进行抽样检测,待结果明确将第一时间告知广大学生家长。 情况说明指出,据了解,郑东新区沁禾闳博幼儿园2019年6月17日取得办学许可证。近期,应广大幼儿家长要求,该园将食品采购的供货渠道变更为锦江麦德龙郑东商场店供货,变更第一天厨师在对该幼儿园购进的枣进行查验时,认为该批枣发酸,不适宜熬汤用,并通知麦德龙更换。目前该批次枣,郑东新区食药监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样检测。第二天该园配送的水果玉米在使用时,个别家长质疑水果玉米被掉包,后到厨房指责厨师,引发厨师和家长双方发生争执(经麦德龙鉴定该批次的水果玉米未被掉包)。 情况说明表示,为平息事端,园方让厨师暂时离开工作岗位,郑东新区食药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幼儿园购用食品原材和餐具进行抽样检测。期间,未发现该园有学生腹泻、呕吐等现象。一直以来,郑东新区教体局、郑东新区食药监局从严要求辖区各学校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6S标准化管理;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
相关阅读:
- [11-28] 宁夏盐池:免费营养午餐普及农村幼儿园和特教学校
- [11-27] 北京规范地下空间使用:不应设置托儿所幼儿园儿童用房
- [11-26] 教育部:41.7万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
- [11-13] 教育部回应云南幼儿园伤人事件:极大愤慨 强烈谴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