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际 > 博览 > 正文

美监管机构拟要求无人机远程身份可识别

2019-12-27 15:49:14 作者:周舟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华盛顿12月26日电(记者 周舟) 美国交通部下属联邦航空局26日宣布,拟出台一项监管规定,要求无人机远程身份可识别,以便对无人机身份、位置、高度及其控制站等特定数据进行收集和储存。

美联邦航空局发布公报说,美政府和业界正在打造一套不同于空域交通管理体系的“无人机飞行交通管理生态”,后者将成为前者的补充。制定相关规定将为更复杂的无人机操作奠定基础,例如超出视线范围的低空飞行等。

美国交通部长赵小兰在公报中说,远程身份识别技术可使美联邦航空局、执法部门和美联邦安全机构识别其管辖范围上空的无人机,从而提高安全性。

据公报介绍,这项远程身份识别规定适用于所有重量超过250克的无人机以及在美国操作外国民用无人机的人员。美国政府将在未来60天内接受公众反馈,以便最终制定一项能提升美国空域安全的规定。

美国无人机产业发展迅猛。据统计,已在美联邦航空局注册的无人机将近150万台,注册无人机远程驾驶者约16万名。2015年12月,美联邦航空局出台规定,开始对小型无人机拥有者实施实名注册制度,要求重量在250克至25千克之间的无人机必须登记注册,以保证能追踪到不遵守安全飞行规则的小型无人机归谁所有。

2016年6月,美联邦航空局又针对重量25千克以下商用无人机发布约束飞行规定,要求飞行全程都必须保持在操作人员的视线范围内、不得从人头顶上飞过、距机场至少8公里远、遇到飞机必须避让等,标志着小型无人机被纳入美国领空管理。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