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女子泄露涉及疫情公民个人隐私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2020-02-05 15:54: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中新网天津2月5日电 (记者 张道正)天津警方5日通报,该市一女子泄露涉及疫情的公民个人隐私,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通报称,2月2日,多名群众报警称,有人泄露涉及疫情的公民个人隐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接报警后,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迅速开展调查,并于2月3日将涉案人员徐某某(女,54岁,天津市人)抓获,现徐某某因侵犯公民个人隐私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公安机关提示:公民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泄露公民个人隐私,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予以治安拘留;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
相关阅读:
- [02-05] 拘留10日!公众号注销!仙游警方查处1起传播网络谣言案件
- [02-04] 天津一故意隐瞒与来自疫区人员接触史女子被行政拘留
- [01-19] 夫妻带孩子输液打断护士鼻梁 男子被行政拘留7天
- [01-16] 广西一男童被提起甩伤 涉事男子被拘留10日罚500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