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将向36名擅离居所的强制检疫人士发出通缉令
2020-03-23 07:01:41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新华社香港3月22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22日表示,由外国地区抵港人士强制检疫安排自19日实施以来,特区政府在过去两日全力严厉执法,已有5人因为违规离开居所被送往检疫中心,警方还将向36名擅离居所的强制检疫人士发出通缉令。 发言人表示,执法部门通过电子监察系统突击检查,发现有5人曾擅自离开居所,其中两人更除去或剪断监察手带。特区政府卫生署已联同警方展开调查,正搜集更多证据,供特区政府律政司考虑提出检控。 警方还在行动中发现另外36人擅离家居,将向他们发出通缉令,并会继续搜寻他们的下落。 发言人表示,政府强烈谴责违反检疫令的行为,此等行为极不负责任,严重影响公共卫生及他人健康,增加社区传播的风险,特区政府绝不容忍,必定严肃跟进。擅自离开检疫地点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监禁6个月及罚款2.5万港元。 发言人呼吁所有受检疫人士不要以身试法,并呼吁市民向警方举报违反检疫令的情况。 |
相关阅读:
- [03-20] 香港第二只狗感染新冠病毒 系全球第二例狗感染个案
- [03-20] 香港市民举行集会要求彻查黎智英
- [03-19] 香港福州社团联会、名城企业集团联合捐赠负压救护车
- [03-19] 建中建设登陆香港交易所 马尾新增一家上市公司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