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纪委原常委刘杰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2020-04-15 10:39:5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客户端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哈尔滨市委批准,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对哈尔滨市纪委原常委刘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杰违反政治纪律,打探案情、通风报信、指使他人逃匿,转移、隐匿、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与土地买卖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在违规办理取保候审、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杰身为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工作上擅权,生活上放纵,执纪违纪,执法犯法,严重损害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形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省纪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杰开除党籍处分;由哈尔滨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刘杰简历 刘杰,男,汉族,1965年12月生,山东烟台人,1988年2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1984.09-1987.07 哈尔滨大学法律专业学生 1987.07-1988.02 待分配 1988.02-1990.06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1990.06-1994.06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1994.06-1994.09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1994.09-1998.05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检察科副科长 (1993.06-1996.06黑龙江大学自考法律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8.05-1999.04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 (1996.09-1998.07吉林大学刑法学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9.04-2001.02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政治委员兼松浦镇检察室主任 2001.02-2004.06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4.06-2007.07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7.07-2009.03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处级) 2009.03-2011.09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处级) 2011.09-2016.11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6.11-2018.01 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18.01-2018.12 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2018.12-2019.08 哈尔滨市纪委常委 2019.08 免职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
相关阅读:
- [04-15] 河北省沙河市出现确诊病例,封村封小区?谣言
- [04-15] 吉林省乾安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 已造成11人死亡
- [03-26] 德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杨震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 [03-02] 四川宜宾公安局原三级高级警长王正元被“双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