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际 > 博览 > 正文

韩“加湿器杀菌剂”或致死1.6万人 举国震惊

2020-08-06 09:07:48 作者:杨晓娜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吴静   我来说两句

人民网首尔8月5日电(杨晓娜) 近日,“加湿器杀菌剂致死事件”在韩国社会再度引起波澜。自2011年该事件被曝光以来,韩国民众既为加湿器杀菌剂成为危害健康的“隐形杀手”而震惊,同时也为死伤者感到痛心,更曾一度因韩国相关部门未及时对该事件进行彻查并对涉事企业进行严惩而愤慨。时隔9年,韩国这一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再度登上各大韩媒头条,是因为一组最新数据告诉韩国民众,这起事件远比他们想象的更为严重。

加湿器杀菌剂成“隐形杀手” 受害者为保健康却失性命

韩国的秋冬季节比夏季干燥很多,加之韩国大部分室内空间安装了地暖或空调设施,导致取暖时会加剧室内的干燥。因此,韩国人普遍在秋冬季节大量使用加湿器。尤其对免疫力较低的病人、产妇和新生儿等人群来说,加湿器更是成为了必备品。为保证湿润、卫生的空气质量,韩国部分家庭习惯在加湿器中放入杀菌剂,一举达到加湿和杀菌的双重效果。孰知本为保证健康的日常行为,却演变成失去生命的悔恨。

2011年4月,韩国多名孕妇因感染不明原因肺病而死亡。此后,类似病例不断增加,让整个韩国社会陷入恐慌。随后,韩国疾病管理本部对121名有类似症状的住院患者调查后发现,近三、四年间,这些患者每年平均配杀菌剂使用加湿器4个月,且平均每个月会用完一瓶杀菌剂。

最后,经过科学严密的调查,韩国疾病防控部门确定了“元凶”就是加湿器杀菌剂。这种杀菌剂中含有有毒化学物质PHMG(聚六亚甲基胍盐酸盐),可引发肺部疾病,严重者致死。而韩国相关事件的受害者及其家属们为这一结果,等了4个月之久。

韩政府不堪民众压力终立案 总统文在寅出面致歉

在确定加湿器杀菌剂的“元凶身份”后,韩国相关部门经调查锁定了与事件相关的产品供应商英国利洁时集团韩国分公司。2012年,受害者家属将该企业告上法庭。但是,韩国检方却以“难以确认因果关系”为由,决定“附加时限终止起诉”。在受害者及其家属们坚持不懈的抗议下,2015年10月,韩国检方才正式开始对相关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事件发生5年后,2016年5月2日,英国利洁时集团韩国分公司在首尔召开记者会,就“加湿器杀菌剂致死事件”向韩国民众道歉。2017年1月6日,该企业被判触犯“虚假标签罪”,被罚款1.5亿韩元(约合86万元人民币),包括企业前总经理在内的多个相关负责人被判处4至7年有期徒刑。

2011年11月,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局对韩国市场上流通的所有加湿器杀菌剂进行了回收并销毁。2011年12月,韩国政府宣布改变加湿器杀菌剂的属性,从“普通工业品”变为“医药用品”,并收紧了加湿器杀菌剂的销售许可审批程序。在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的同时,2017年8月8日,韩国总统文在寅在出席青瓦台活动中,代表韩国政府向受害者及其家属们致歉,并承诺不再允许民众在安全问题上受委屈。

韩调查组公开最新数据 实际死亡人数激增10倍

就在韩国民众对这起事件的痛苦回忆渐渐淡去之时,近日,韩联社援引韩国“加湿器杀菌剂及4?16世越号惨案特别调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称,加湿器杀菌剂事件的实际致死人数约为此前官方登记数据的10倍。

该调查委员会表示,3年前的调查中样本太少,不够准确。本次调查以5000个家庭的1.5万人为对象展开调查,且样本覆盖了19至69岁的年龄段。

据最新调查结果估计,1994年至2011年期间,韩国大约有630万人使用过“问题加湿器杀菌剂”。这起事件造成的患病人数高达67万。在接受治疗的55万人中,患者人数排名靠前的疾病分别为鼻炎、肺部疾病、皮肤病、哮喘。而这起事件的实际致死人数为1.3~1.6万人,约为官方登记数据(1553人)的10倍。

时至今日,韩国普通民众可能已经渐渐遗忘了这一事件。然而,该事件的受害者及其家属的痛苦和愤怒却丝毫未减。他们组成“加湿器杀菌剂惨案受害人7?3联合”团体,于7月31日到该特别调查委员会办公大楼前举行记者见面会时称,要求调查委员会尽快向国会申请,对该事件的涉事企业及韩国环境部实行“特检(当案件涉及政府高官时,由独立律师代替检察官负责调查和起诉的制度)”。该团体还要求该调查委员会向受害者们公开相关调查报告。

对此,该调查委员会回应称,如需对该事件进行进一步调查,会向国会提交“特检”申请。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