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规!9月19日实施,事关2.6亿车主的利益
2020-09-04 06:54: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吴静 我来说两句 |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9月4日电 (张旭)在征求意见近两个月后,涉及2.6亿车主的车险改革终于落地。 9月3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并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仅剩下不到20天的过渡期。 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截图。 机动车辆保险长期以来是财险领域第一大业务,社会关注度高。截至2019年,我国车险承保机动车达2.6亿辆,保费收入8189亿元,占财险保费的63%。 我国车险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比较突出。 车险综合改革有哪些亮点?服务会不会更好?价格会不会上涨?对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预计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交强险总责任限额提高到20万元 改革后,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同时,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汽车分析师张翔向中新网表示:“交强险限额大幅度提高,交通肇事强制赔付数额会更高,有助于保护事故中受伤者的权益。” 盗抢险纳入车损险主险保障 目前,商业车险有4个主险,分别是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 很多车主除了第一年买车的时候被捆绑购买盗抢险,大部分时候都不会单独购买盗抢险。因为车主认为,盗抢险的保费并不便宜,而发生全车盗抢的概率极低,并不划算。 而在《指导意见》中,盗抢险从主险中删除,相关责任添加到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中。条款修订后,消费者无需考虑是不是要单独购买盗抢险,如果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同样可以通过车损险获得理赔。 地震灾害不再免赔 机动车全车盗抢纳入车损险主险,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还增加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 扩大保障的同时,对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进行了删除,如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剔除免责条款。也就是说,我国车险产品基本覆盖了地震、台风、洪水等主要巨灾风险。 “处于我国地震带的车辆更易发生地震风险,而对于处于非地震带的车辆,单独投保需求不足。”爱问保险CEO庞博对此解读称,巨灾风险投保一直是我国保险业涉及比较浅的领域,此次将巨灾风险纳入到车险条款中,是我国巨灾风险保障的一次尝试与突破。 支持车险模式创新,安全记录好的车主保费更便宜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中提出: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 何为UBI,创新之处在哪里? 张翔告诉中新网记者,UBI中文名为“无赔款优待系数”,指的是根据使用车的情况来定损买保险的商业模式。如果车主驾驶行为好,违章少,里程少,买保险金额就少,来鼓励车主文明驾驶,少出交通事故。UBI商业模式在国外已经较为普遍,在国内还有待推广。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这也将大大提高消费者的获得感。 “除了UBI,监管部门还将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对未发生赔付车主的费率由最高优惠30%扩大到50%,拥有良好驾驶习惯和安全记录的车主交强险将更便宜。” 保费下降大势所趋 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改革实施后,商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业内人士认为,改革将让保险公司承担更多赔偿责任,在让利消费者的同时,保险公司整体赔付率预计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上升。这与车险综合改革“增保、降费”的目标一致。 虽然车险综改还未正式施行,但作为车险市场的头部保险公司已开始着手准备。8月25日起,部分地区车险出单手续费正式下调,下调幅度根据险企车险业务规模而定,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平安财险三家财险巨头下调幅度最大,部分地区最低上限已下调至15%。 针对本轮车险综合改革给行业带来的影响,人保财险副总裁邵利铎在半年报业绩发布会表示,从整个行业来看,车均保费可能会有一个比较明显的下降。整体来看,将呈现赔付率和费用率一升一降,即赔付率总体上升,费用率大幅下降。(完)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