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王永恒接受审查调查
2021-05-21 17:23:1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吴静 我来说两句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王永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辽宁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永恒简历 王永恒,男,汉族,1958年5月出生,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哲学学士。 1976.08-1978.10 大洼县大洼镇下乡知青 1978.10-1982.07 辽宁大学哲学专业学习 1982.07-1984.10 共青团盘山县委干事,宣传部副部长 1984.10-1985.08 盘锦市委组织部干事,组织处巡视员 1985.08-1986.01 辽宁省委党校青训班学员 1986.01-1987.04 盘锦市委组织部副科级调研员 1987.04-1990.11 共青团盘锦市委副书记 1990.11-1995.08 盘锦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95.08-2000.02 盘锦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劳动教养院党委书记、院长 2000.02-2003.06 盘锦市委副秘书长 2003.06-2005.09 盘锦市文化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5.09-2008.12 盘锦市文化局党委书记、局长,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 2008.12-2009.01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2009.01-2009.07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9.07-2010.01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2010.01-2016.08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6.08-2017.01 营口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2017.01-2018.01 营口市政协副主席 2018.01-2020.05 营口市副市级干部 2020.05- 退休 (辽宁省纪委监委)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