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国际 / 博览 / 正文
以色列冻结向巴勒斯坦转交部分代收税款
2021-07-12 作者:吕迎旭 尚昊 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曦

新华社耶路撒冷7月11日电(记者吕迎旭 尚昊)以色列安全内阁11日决定,将冻结向巴勒斯坦转交5.97亿新谢克尔(约合1.83亿美元)代收税款。

以色列总理办公室当天发表声明说,以安全内阁批准了国防部长本尼·甘茨提交的一份报告。报告称,巴民族权力机构2020年向以色列监狱中的巴囚犯的家属汇出5.97亿新谢克尔的津贴,此举是“对恐怖主义的间接支持”。

以色列安全内阁说,将按月从以色列转给巴勒斯坦的代收税款中扣除这一金额。

巴勒斯坦解放组织被关押者事务委员会主席卡德里·阿布·贝克尔11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以色列冻结巴方税款的做法是“种族主义和掠夺行为”。

根据巴以双方1994年签订的《巴黎经济议定书》,以色列负责对运往巴勒斯坦的物品征收关税,并对在以色列工作的巴勒斯坦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定期将税款移交给巴方。这笔款项每年约23亿美元,约占巴勒斯坦政府运营预算的三分之二。暂停向巴方移交代收税款是以色列对巴方经常使用的“惩罚”措施。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