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国家粮食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权威发布)
2021-09-17 作者:李晓晴 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摘要:《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近日印发。——扛稳粮食安全责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提升粮食产能。——打造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

《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近日印发。9月16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表示,按照《规划》,到2025年我国累计建成10.75亿亩并改造提升1.05亿亩高标准农田,到2030年累计建成12亿亩并改造提升2.8亿亩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全国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扛稳粮食安全责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提升粮食产能。

张桃林表示,近年来,我国粮食连年丰收,粮食库存充裕,但我国粮食仍处于而且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特别是消费结构、营养水平的提升,我国粮食需求还将保持刚性增长的态势。因此,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经过多年建设,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成就斐然,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完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有力地保障了粮食安全。但目前,我国耕地质量总体上仍然不高,中下等质量的耕地占到70%左右。加上光温、水土时空分配不均、利用不合理等问题,我国耕地抗灾减灾能力仍然不强。因此,大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分迫切。要确保耕地数量,不断提升耕地质量以及耕地综合产能。要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生产能力。

张桃林说,“十四五”时期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迫切需要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进一步筑牢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打造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

张桃林介绍,《规划》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提出明确要求,通过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排沟渠和田间道路配套等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集中力量打造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能显著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建成后项目区粮食产能平均提高10%—20%,亩均节本增效500元。

《规划》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田块整治)、土(土壤改良)、水(灌溉与排水)、路(田间道路)、林(农田防护和生态环保)、电(农田输配电)、技(科技服务)、管(管理利用)8个方面的建设内容,是集水、土、气、生态条件于一体,统筹协调的系统工程。要求加快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同时,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物价波动、政府投入能力和多元筹资渠道等因素,逐步提高亩均投入水平,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一般应逐步达到3000元左右。

——“一季亩均千斤,两季亩均吨粮”,形成更高层次、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与上一轮2011年—2020年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相比,此次《规划》内容有什么不同?张桃林介绍,《规划》注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具有3个突出特点。

更加突出产能保障。立足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两区”(即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形成一批“一季亩均千斤、两季亩均吨粮”的口粮田,进一步筑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的手中。

更加突出质量要求。坚持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与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即“三并重一协调”,合理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形成更高层次、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更加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针对不同区域粮食生产面临的主要障碍因素,分类指导,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分成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青藏区等7个区域,因地制宜提出各分区建设重点和分省建设目标任务。

关键词:国家粮食安全,粮食库存,规划,粮食生产能力,节本增效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