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北京城管10月11日起启动分类分级执法
2021-10-09 作者:今天 央视新闻客户端 责任编辑:吴静
摘要:记者今天(10月9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印发了《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拟通过积极探索推行分类分级执法措施,依法、规范、科学、高效履职,更好服务首都营商环境和城市治理。《规定》将于2021年10月11日施行。

记者今天(10月9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印发了《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拟通过积极探索推行分类分级执法措施,依法、规范、科学、高效履职,更好服务首都营商环境和城市治理。《规定》将于2021年10月11日施行。

分类分级执法的主要内

一是明确“分类分级执法”含义。所谓分类分级执法是指,城管执法部门以“依法、科学、高效”履职为目标,结合不同领域、不同业态发生违法行为后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情况,先对执法事项进行分类;再结合市场主体的遵法守法情况、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级,并依法实施的差异化执法措施。目前分类分级执法制度调整的对象,主要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含自然人。

二是对执法事项进行“分类”。不同业态、不同领域的市场主体风险不同,市场主体发生违法行为后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也会不同,考虑上述实际情况,城管部门将执法事项分为两类,即重点执法事项和一般执法事项,并结合不同业态,分别建立了重点执法清单和一般执法清单。

首先,将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领域的业态、执法事项列入重点执法清单,比如:燃气供应企业、非居民燃气用户、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等。其次,将重点执法清单以外的其他业态、执法事项,列入一般执法清单。同时,针对重点执法对象和一般执法对象,分别明确了执法全覆盖、“双随机一公开”等不同检查措施要求。

三是对执法对象进行“分级”。在对执法事项“分类”的基础之上,城管部门又综合考量执法对象发生违法行为的次数、违法行为的性质、所产生的危害后果,以及城管执法部门的处理结果等情形,将执法对象分为A、B、C、D四级。并对应不同级别执法对象,明确了相应的差异化执法措施即:

对A级执法对象,实施减量执法;

对B级执法对象,实施常规执法;

对C级执法对象,实施增量执法;

对D级执法对象,再加大检查频次。

同时,还在柔性执法、处罚裁量、信用公示、联合惩戒等多个方面,同步体现差异化执法措施。

综上所述,分类分级执法主要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针对重点执法对象,依法依规实施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在分级时,考虑到重点执法对象的潜在风险等因素,未对其设定A级并实施减量执法,而是按照B、C、D三个级别的差异化执法措施要求,开展执法工作;

第二个方面,针对一般执法对象,加大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非现场执法等执法措施;在分级时,按照A、B、C、D四个级别差异化执法措施要求,开展执法工作。

(总台记者 王胜东 尹一男)

关键词:分类,执法制度,北京城管,城管执法,城管部门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