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教育部:各地各校要建立违反师德案例通报制度
2021-11-13 作者:高凯 中新社 责任编辑:陈玮
摘要:中国教育部日前召开师德专题教育总结交流暨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推进会,会议要求严惩师德失范行为,各地各校建立违反“十项准则”典型案例通报制度。

中新社北京11月12日电 (记者 高凯)中国教育部日前召开师德专题教育总结交流暨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推进会,会议要求严惩师德失范行为,各地各校建立违反“十项准则”典型案例通报制度。

会议指出,教育部将2021年确定为“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年”,不断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

会议强调,要落实师德第一标准,将师德第一标准体现落实到教师管理各环节,贯穿教育教学管理各方面。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加快构建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师工作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协同配合的大教师工作格局。

会议指出,要压实各高校二级学院院长、书记直接领导责任,切实推动督促其真正担起责任,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大力选树宣传师德典范,厚植爱国情怀。

会议要求严惩师德失范行为,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各地各校要建立违反“十项准则”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做好系统规划,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一体化建设。(完)

关键词: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教育教学管理,高校二级学院,教师队伍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