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建议提案办理见成效丨织密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网”——检察机关落实“促进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双周协商座谈会意见建议
2022-02-21 作者:刘硕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  题:织密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网”——检察机关落实“促进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双周协商座谈会意见建议

新华社记者刘硕

要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惩治,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预防制度;要强化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专门力量建设;要完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在2021年12月24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政协第58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委员们围绕“促进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协商议政,提出了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研究落实具体措施,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落细检察司法保护。

为了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有关制度,织密“保护网”,最高检作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介绍,针对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执行不到位影响涉案未成年人就学、就业等问题,最高检牵头制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实施办法》,将尽快发布。为落实刑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中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最高检还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涉有组织犯罪以及组织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案件精准帮教工作指引》等司法解释文件。

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方面,最高检推动建立“一站式”办案区1622个,下一步还将制定“一站式”办案工作规范,建立与公安机关案件线索通报、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机制,性侵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举办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公检法同堂培训班,进一步统一司法标准和尺度。

——深入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主动融入家庭保护。

最高检将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完善家庭监护等方面工作。各地检察机关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和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并推出了一批典型案例。制发“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督促家长履行管教义务的有益探索。在2021年发出19328份“督促监护令”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将重点推进“督促监护令”制度落地见效,会同相关部门建设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据介绍,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监护权检察监督力度,对于不合适继续担任监护人的,通过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会同民政等部门做好生活安置、救助保护等工作;发现有关单位未尽到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救助、看护等保护职责的,检察机关将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主动融入学校保护。

为了督促完善学校保护工作机制,检察机关单独或联合教育等部门通过明察暗访、实地督导等方式,持续抓好关于防治校园性侵的“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检察机关将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较多地区、城乡接合部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以及发生过性侵案件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力度,推动解决男性担任女生宿舍管理员等突出问题,促推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工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欺凌治理工作。

在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法治教育进程方面,各地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据统计,目前全国有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最高检开展了全国检察机关法治精品网课评选活动,联合教育部、司法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推进沉浸式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并编辑出版相关书籍。在充分发挥专门学校作用、完善教育矫治功能等方面,检察机关将继续推进与专门学校的工作衔接机制,依托“检校共管”,打通符合条件学生的入学渠道,积极履行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凝聚各方力量,主动融入社会保护。

构建安全的社会空间,对未成年人保护至关重要。在充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方面,检察机关将运用多种形式提高强制报告制度社会知晓度,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是否报告”每案必查制度,加强对强制报告线索处置情况的跟踪监督。

在落实入职查询制度方面,最高检将配合民政部制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积极推动建立覆盖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信息库,将查询范围扩大到所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工作人员,并强化对相关行业落实情况的监督。

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是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力支撑。检察机关会同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制定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下一步将发布实施,推动将司法社工纳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司法服务体系,实现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规范化发展。

——立足办案推动网络空间治理,主动融入网络保护。

共筑未成年人互联网保护“同心圆”,检察机关义不容辞。检察机关将通过提起公益诉讼,以典型个案作为突破口,发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推动网络保护专项治理;针对“网上性引诱,网下性侵害”突出问题,推动建立大数据筛查、发现、阻断、报告机制,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性侵害源头治理;积极参与“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推动网络空间治理;依法打击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此外,检察机关还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堵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漏洞。

——切实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主动融入政府保护。

检察机关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以监督助推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最高检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建立完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未成年人食品包装等制度规范,联合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加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协作配合,助力打通政府保护“最后一公里”。

那艳芳表示,检察机关将持续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家庭教育促进法,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努力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促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落实落地,以“我管”促“都管”,努力实现“1+5>6”“1+5=实”。

关键词:检察机关,留守儿童,最高检,一站式,家庭教育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