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8日电 据中国驻阿根廷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期,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中国驻阿根廷使馆再次提醒大家,继续本着“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原则,尽量避免长途或国际旅行。
为进一步减少新冠肺炎疫情跨境传播,降低乘客旅途中感染风险,自当地时间2022年3月29日0时(以航班起飞时间为准)起,中国驻阿根廷使馆将对确有需要从阿根廷乘机赴华的乘客执行新的检测政策,对已全程接种疫苗人员实行登机前“双核酸(PCR)”检测,对未接种疫苗人员实行登机前“核酸+血清IgM抗体”检测政策。具体如下:
一、检测要求
(一)所有从阿根廷出发、搭乘航班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人员,如已经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程序,应在航班起飞前2天内(不要求具体时间,下同),在本地两家不同的指定检测机构,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中至少有一次核酸检测应在航班起飞前1天内进行;也可两次核酸检测均在起飞前1天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应为阴性。
(二)自阿根廷出发、搭乘航班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人员,如未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程序,应在航班起飞前1天内,在本地指定检测机构分别进行一次核酸、一次血清IgM抗体检测。核酸和IgM抗体检测结果均应为阴性。
二、检测机构
使馆认可的检测机构名单如下:
以上检测机构将根据情况随时调整。
(考虑到乘客检测后应尽量减少出行及检测结果核查效率,不再接受外地检测机构检测结果。)
三、申请健康码
(一)中国籍乘客,在获得检测结果后,应立即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B-1端口,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不同机构核酸检测结果2份(已接种疫苗人员),或核酸和血清IgM 抗体检测结果(未接种疫苗人员);
2、中国护照或旅行证资料页;
3、疫苗接种证明(未接种者可不提供);
4、赴华航班行程表;
5、阿根廷本地身份证件(包括载有个人信息的红本、签证、白条、住家证明、水电煤气或网络账单等);
6、企业人员、临时商务人员、登岸船员等特殊人员,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请见本通知后面相应条款。
(二)非中国籍乘客在获得检测结果后,应立即登陆网址:https://hrhk.cs.mfa.gov.cn/H5/,使用邮箱注册账号。
申请人请按提示在线填写、申报健康状况,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不同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结果2份(已接种疫苗人员),或核酸和血清IgM 抗体检测结果(未接种疫苗人员);
2、阿根廷护照资料页;
3、2021年3月26日之后颁发的中国签证,或有效的中国工作、团聚、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4、疫苗接种证明(未接种者可不提供);
5、赴华航班行程表;
6、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使馆工作人员将尽快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审发绿色健康码;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将通过健康码申请系统说明原因。
四、中转注意事项和中转地检测
(一)自阿根廷搭乘航班赴华人员,还需在中转地(赴华直达航班起飞地)进行检测,并凭检测结果向当地的中国使领馆申请健康码。乘客在购票前和启程前,应分别查询中转地的中国使领馆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使领馆是否为中转乘客颁发健康码及具体要求。
(二)中国驻阿根廷使馆仅受理始发地为阿根廷、且仅在第三国中转一次的赴华人员健康码申请,不为周边国家来阿根廷中转赴华人员以及自阿根廷始发、中转两次或以上赴华人员审发健康码。如赴华航班途中在某地作技术性停留,在中转地机场不另行上下客、赴华乘客不下飞机,不视作中转。
(三)自阿根廷出发、未获取健康码就已抵达中转地的人员,使馆不为其补充审发健康码,当事人应返回阿根廷,或按照驻中转地中国使领馆要求进行隔离封闭管理,之后再申请健康码。
(四)部分中转地机场,如德国法兰克福、荷兰阿姆斯特丹、法国巴黎等地国际机场可进行检测,但均要求乘客提前网上预约。部分机场检测点系由特定航空公司设立,不对乘坐其他航空公司航班的乘客开放,部分机场检测点(如荷兰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机场)需乘客提供始发地中国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方能预约中转检测服务。请相关乘客留意,选择合适航班,提前预约检测服务,并预留充分检测时间。
(五)为避免乘客交叉感染,汉莎航空、荷兰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疫情期间不承运搭乘不同航空公司航班的赴华旅客,相关人员须全程乘坐同一家航空公司航班方能赴华。如乘客分段购买不同航司承运的航班,建议提前与航司确认政策,如坚持出行,需自行承担滞留风险。
五、有既往感染史人员
曾确诊新冠肺炎人员赴华,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康复后,就近在当地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核酸PCR检测(两次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和一次肺部影像检测(CT或X光检测)。获得全部检测证明后3日内,连同乘客的护照资料页,一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使馆,邮件标题注明“曾感染人员+当事人姓名”。
(二)使馆收到邮件后将进行预审,并在1-2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结果。如通过预审,当事人应按照使馆反馈邮件中说明的日期,进行隔离和健康状况监测。
(三)在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未出现异常情况的,可在隔离期满之后3个月内赴华,行前检测要求请参见本通知第一条。在隔离期满、登机赴华之前,当事人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的,或核酸检测结果复阳,应重新履行整个康复确认和报备、预审、健康监测程序。
(四)孕妇及5周岁以下儿童,可凭孕检证明等材料免除CT或X光检测,就近在当地检测机构进行2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并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程序报备。
六、已接种疫苗人员
(一)完成疫苗全程接种14天后,方可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未完成全部疫苗接种程序的、接种疫苗(不包括加强针)未满14天的、同一天内完成2剂次或多剂次疫苗接种的,或自称完成新冠疫苗全部剂次接种但不能提供卫生部门接种证书的,均视作未完成接种程序。
(二)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人员申请健康码,应提供接种凭证。在国内接种人员,可提供国内接种机构出具的纸质或电子版接种证明;在阿根廷接种人员,应提供当地卫生部门出具的疫苗电子接种证书(可登录mi.argentina.gob.ar网站或MiArgentina应用软件申请。
(三)已在阿根廷完成新冠疫苗全部剂次接种,不能提供疫苗接种证书(二维码),但持有当地卫生部门填写并签字盖章的纸质接种证明的,可填写签署《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要求进行检测,符合检测条件的可以申请健康码。
(四)有新冠肺炎感染史且已经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应参照本通知第五条进行报备。报备通过后,按规定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
(五)因目前核实第三国疫苗接种信息不便,如赴华人员系在第三国接种新冠疫苗,建议直接从接种地赴华并向当地的中国使领馆申请健康码。
七、密切接触者和疑似感染者
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从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计算)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包括上述人员同住的家属等,属于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和疑似感染人员应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并分别在健康监测的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按本通知第一条相关要求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
(一)我境外所有企业和项目拟回国人员,登机前至少提前21天进行隔离闭环管理,相关人员赴华申请健康码,其所属企业应出具对回国人员进行隔离管理的证明。如发现存在疫情防控漏洞,包括未按要求做好防控导致感染、未对拟回国人员进行隔离管理,将采取不发放健康码等措施。
(二)临时来阿人员(包括出差、访问、探亲、旅游等)参照企业和项目人员进行行前14天隔离闭环管理,并由其所属公司出具相应的证明。
(三)登陆船员在进入阿根廷之日,应立即进行一次核酸预检测,如检测结果呈阴性,再进行14天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之后按本通知精神检测后申请健康码回国。
申请健康码要求将根据国内防疫政策随时调整。往期通知与本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确有需要赴华人员,行前应严格做好隔离防护,避免外出购物、游览、聚餐、会友等非必要行为,如发现有以上行为,使馆将不予审发健康码。在机场和旅行途中亦应加强防护,将感染风险降到最低。
节假日、周末等时段,使馆均会安排人员值班,健康码审发工作正常进行。如在航班起飞前4小时仍未获发健康码,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可致电使馆咨询。
驻阿根廷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54-911-4399 2849
驻阿根廷使馆电子邮箱:consultas.consulado@gmail.com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